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略),(略).(略)元/年 |
价格说明 | 年租金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 承租方应按三个月的租金作为基数向出租方支付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 |
租金支付方式 | 先付费后使用原则,以年度结算场地费,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结清第一年度场地管理费,距下一年度开始(略)日前一次性足额缴纳下一年度的场地管理费。 |
租赁期限 | 2年 |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广西交易所集团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2.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首期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须为合法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承租方无违法记录、无债权债务纠纷、在出租方经营管理范围内无拖欠租金、无违规经营及存在无不良诚信记录等情况。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竞租所需提交材料 | 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2.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5.现场勘查情况确认表;6.无违法记录、无债权债务纠纷、在出租方经营管理范围内无拖欠租金、无违规经营及存在无不良诚信记录等情况的承诺书;7.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二、自然人: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2.身份证明文件;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现场勘查情况确认表;5.无违法记录、无债权债务纠纷、在出租方经营管理范围内无拖欠租金、无违规经营及存在无不良诚信记录等情况的承诺书;6.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注:(略)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上述标的均按现状招租,在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前,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与现场管理方联系了解房屋、土地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2.承租方应按三个月的租金作为基数向出租方支付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3.先付费后使用原则,以年度结算场地费,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结清第一年度场地管理费,距下一年度开始(略)日前一次性足额缴纳下一年度的场地管理费。4.入场硬性履约条件:(略)(1)需在项目经营区域内安装4个符合公安部门技术标准、具备高清夜视、影像存储功能的治安监控摄像头,全面覆盖经营区域主要出入口、人员密集区、重点管理区域,确保监控设备正常稳定运行、影像数据可完整追溯留存,相关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线路铺设及合同期内运维等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2)需对项目经营区域内(略)个摊位对应的现有遮阳伞进行全部更换,更换后的遮阳伞须符合城区市容管理规范、消防安全要求,做到样式统一、材质合格、结构稳固,完全满足摊位日常经营使用需求,相关采购、更换、安装及后续维护等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5.本次租赁标的的现状为临时便民摊点(桌子、遮阳伞等)均归原承租方所有,租赁期至(略)年1月(略)日止。本次招租仅针对临时便民摊点经营权,摊点内现有附着物不在本次招租范围。6.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的,即视为认可本临时便民摊点的现状,承租方成功竞得本标的后,需自行负责摊点运营所需配套设施的筹备、建设及完善工作,出租方仅负责提供划定的临时便民摊点经营区域。7.若原承租方未成功竞得本标的,出租方需为原承租方预留(略)天(自竞价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算)搬离过渡期,用于原承租方清理场内自有附着物并腾退场地。8.出租方将在原承租方完成附着物清理、场地恢复至无占用状态后,与新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场地交付手续,预计最终交付时间不晚于(略)年4月(略)日(具体以实际腾退进度为准)。本条款与入场硬性履约条件相关约定冲突的,以本条规定为准。9.因原承租方搬离过渡期、场地腾退进度等非出租方原因,导致新承租方经营启动延迟、前期筹备成本增加等一切风险,均由新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略).若原承租方逾期未完成腾退及场地清理,出租方将按与原承租方的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但该追责行为不因此减免新承租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略).承租方须严格按照本招租公告及租赁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未按要求完成入场履约条件、未按时缴纳相关费用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略).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租赁合同范本,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略) |
保证金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 | (略),(略).(略)元 |
交纳截止时间 | (略)年4月(略)日(略):(略) |
交纳注意事项 | 1.交纳资金以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广西交易所集团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账号 | (略)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南宁青秀支行 |
温馨提示:(略) |
处置方法 | 1.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广西交易所集团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略)(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广西交易所集团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广西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他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略))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略))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披露附件 | 1.租赁合同(范本)2.竞租申请与承诺书3.现场勘查情况确认表4.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