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浙江公司桐乡燃机(略)-(略)年金华市、衢州市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及3年运维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项目所在地区:(略)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浙江公司桐乡燃机(略)-(略)年金华市、衢州市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及3年运维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桐乡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规 模:(略)
2.3标段划分:(略)
2.4招标范围:(略)
光伏发电系统性能检测、设备监造由招标人负责,具体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做好配合工作。
2.5框架有效期:(略)
2.6其他要求:
2.6.1中标人需保证承租的工商业企业屋顶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保证发包人合法使用工商业企业屋顶,因工商业企业屋顶出现问题影响发包人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具体范围详见技术文件。
2.6.2风险告知:
(1)本次华能浙江公司桐乡燃机(略)-(略)年金华市、衢州市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及3年运维框架协议采购,分为若干具体项目实施,待项目取得上级公司批准后执行,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从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起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包括经济、时间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
(2)签订框架协议后3个月内,投标人完成不低于5MW分布式光伏项目资源开发,所提供光伏项目资源应满足华能集团公司对光伏项目收益率要求,以投标方开发的项目屋顶业主与招标方签订协议为准,如无法达到招标方要求,招标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2)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三级及以上和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业绩要求:(略)
3.2.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