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南门街道住宅小区管网改造提升工程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
致:(略)
本项目因故延期,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请认真研究。
一、招标文件澄清(共0项);
二、招标文件修改(共2项);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项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原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 (略).(略) 万元,其中暂估价 0 万元、暂列金额为 1.(略) 万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 0.(略) %,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 8.(略)万元。
现修改为:
最高投标限价 (略).(略) 万元,其中暂估价 0 万元、暂列金额为 1.(略) 万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 0.(略) %,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 8.(略)万元。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略).9项特别说明((略))其他原内容:
③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略)元,不可竞争费(含暂估价、暂列金及其他不可竞争费)合计 (略)元(含税)。
现修改为:
③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略)元,不可竞争费(含暂估价、暂列金及其他不可竞争费)合计 (略)元(含税)。
三、随同本澄清、修改文件上传以下资料,请投标人自行及时下载:
(一)现重新上传“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并以此为准。
(二)现重新发布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请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略)
四、请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的补充公告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本项目延期开标,现对开标相关时间调整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4、招标文件获取中“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略)
现修改为:(略)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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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5、投标文件的递交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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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