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及相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略)年第1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具体的通知和要求如下,请各单位认真阅读相关要点和内容,按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一、申报流程
1、提交时间:(略)
2、申报方式:(略)
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举办会议的证明材料、依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正式批文或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二、项目定位和资助计划
(一)项目定位:(略)
1、战略研究类:(略)
2、会议培训类:(略)
3、科学传播类:(略)
(二)资助计划
1、本期战略研究类项目共受理4个研究方向,资助计划如下:
(1)面向地球科学科普效果评估体系建设、科普大数据监测平台规划的战略研究。资助数量不超过1项,资助强度约(略)万元/项,研究期限填写为(略)年8月1日-(略)年(略)月(略)日。
(2)加强地球科学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智库建设,面向国际前沿,开展重要领域态势发展研究。资助数量不超过1项,资助强度约(略)万元/项,研究期限填写为(略)年8月1日-(略)年(略)月(略)日。
(3)面向地球科学下属分支学科/领域的资助成果梳理与资助战略研究。资助数量(略)项左右,资助强度不超过(略)万元/项,研究期限填写为(略)年8月1日-(略)年(略)月(略)日。
(4)基于前期学科体系化梳理研究成果,以学科为单元,系统开展二级申请代码下研究方向及其关键词的优化布局研究。资助数量不超过8项,资助强度约(略)万元/项,研究期限填写为(略)年8月1日-(略)年(略)月(略)日。
2、会议培训类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5万元/项,研究期限填写为(略)年8月1日-(略)年(略)月(略)日。
3、科学传播类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5万元/项,研究期限填写为(略)年8月1日-(略)年(略)月(略)日。
二、申请要求和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略)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及本通知,并按照相关要求填报申请书。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会议培训类项目中会议类项目申请人应为国际学术组织组委会主要成员,并获得国际学术组织授权举办会议的证明材料和依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正式批文;培训类项目申请人应为国际学术组织组委会主要成员和本次培训活动主讲教师。
3、科学传播类项目申请人应为地球科学领域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相关领域重点实验室(限省部级及以上)或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正式成员,主要参与者应包括来自中学/小学教育一线的教学/管理人员。
(二)限项规定
1、本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
3、上一年度已获得过地球科学部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资助的负责人,不得连续申请同一类型项目。
4、战略研究类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4个,会议培训类和科学传播类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略)
2、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科技活动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科技活动项目”。以上填写不正确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3、“申请代码1”须选择地球科学部(D)下属申请代码;“申请代码2”根据研究领域自主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未按要求选择“申请代码1”,将不予受理。
4、项目名称应采用“战略研究类:(略)
(1)战略研究类项目应包括:(略)
(2)会议培训类项目应包括:(略)
(3)科学传播类项目应包括:(略)
未按照以上要求填写的申请项目将不予优先资助。
5、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略)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6、各二级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编制项目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本专项项目采用无纸化申请方式,只需在线确认并及时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与之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的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三、咨询联系方式
1、填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联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中心协助解决,联系电话:(略)
2、其他问题,可咨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联系电话:(略)
六、申报要求、材料、相关工作流程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参见相关附件
七、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和科研二科联系(机关楼(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科研处
(略)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