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租标的为校内(略)号楼以及北侧部分附属用房,其中(略)号楼建筑面积约(略).3㎡,北侧部分附属用房建筑面积约(略)㎡。首年租金底价为(略),(略).(略)元(不含税),成交价为首年租金,租期为5年,租金递增方式为每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5%。 2.本次招租标的现处于原承租人使用中,原租赁合同于(略)年4月(略)日到期,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权。如原承租人放弃优先权或未能竞得该承租权,出租方承诺在本次交易成交后(以原租赁合同到期之日计)(略)天内交付。如无法在约定时间交付的,由出租方负责清场,因清场等原因而引发的任何矛盾及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出租方处理和承担。 3.本次标的用于宾馆及餐饮服务,不得用于经营高污染、高噪音、扰民、危险品、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解除不动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必须在接到通知7天内无条件将房屋交还出租方,因承租方违约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4.承租方须按照品牌连锁店标准化装修要求进行店面装修,投入必要的专业、先进设备。承租方对该房屋的装修改造均不应当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及整体美观造成不良影响,并不得影响出租方周边办公场所的正常工作;否则,承租方应立即改正,并赔偿因此给出租方所造成的损失。 5.承租方需要对该房屋进行合法装潢装饰、修葺改造及安装必要设施设备时(以下统称装修),应服从出租方管理,设计规模、铭牌安装、灯光亮化、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同时取得政府有关部门许可(如有法律要求)后方可进行施工,承租方独自承担相关费用和使用责任,任何情况下不得要求出租方给予任何补偿。承租方应按照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的设计方案及图纸进行施工,出租方有权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承租方施工行为导致该房屋、相邻房屋或共有部分损坏的,由承租方独立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承租方须无偿提供套房一间、标间一间供出租方学生实习实训使用。 7.承租方须优先保障教师发展学院培训、出租方各级各类会议用房及就餐,并给予一定的优惠。8.本次招租标的按交付时实际情况交付。房屋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方及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招租标的中租赁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9.意向承租方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人了解招租标的的状况,决定报价,并对自己的出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略).招租标的的底价、成交价均不含承租方在租赁中应缴纳的水、电、气、物业等有关费用。本次招租标的租赁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物业、卫生欠费均由原承租方承担;租赁交付后产生的水、电、物业、卫生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略).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应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略).承租方应充分了解招租标的现状。一旦成交,不得以标的现状影响工商、消防手续办理为由,要求解除、变更《不动产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略).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连交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承租项目及承租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连交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意向方如对连交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