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汇丝路”阿拉伯艺术家来闽采风活动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自行比选方式组织“艺汇丝路”阿拉伯艺术家来闽采风活动项目(二次)(以下简称:(略)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编号:(略)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略)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略)
金额单位:(略)
采购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艺汇丝路”阿拉伯艺术家来闽采风活动项目 | 1(项) | (略).(略)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否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略)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规定,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注:(略)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比选:(略)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比选须知前附表和比选文件。
6. 供应商比选文件报名期限:(略)
6.1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
项目仅接受邮件方式报名,供应商须按照比选文件提供的代理机构银行账号等信息,于报名期限截止时间前转账相应的比选文件售价至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领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信息编辑完整,命名为““艺汇丝路”阿拉伯艺术家来闽采风活动项目(二次)+单位名称”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fjfyzb@(略).com)后,电话联系代理机构予以确认。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 比选文件售价:(略)
8.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略)
9.比选时间及地点:
9.1比选时间:(略)
9.2比选地点:(略)
(略).比选公告期限:(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网站:(略)
代理机构帐户信息:
开户行名称:(略)
户 名:(略)
帐号:(略)
(略).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需求情况:
1.项目概况:
为促进中阿文化艺术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构建中阿命运共同体,拟于(略)年组织开展“艺汇丝路”阿拉伯艺术家来闽采风活动,让阿拉伯艺术家深入体验八闽文化的魅力,提升对“清新福建”的了解和好感度,深化文明交流互鉴。
2.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阿拉伯艺术家在闽期间的食宿行、写生物流、参访采风、集中创作、人员保险,以及项目涉及到的多语种翻译(口译、笔译)、场地租赁、场地布置、氛围营造、展览设计、开展仪式策划、物料筹备、宣传推广、摄影摄像、视频制作、人员组织、活动实施和其他零星不可预见等一切费用。项目全部费用为合同总报价,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1.组织阿拉伯艺术家团组赴福建多地市开展创作采风。
2.做好阿拉伯艺术家团组在闽期间的食宿行全程安排。
3.为阿拉伯艺术家团组配备阿拉伯语翻译和外语跟团人员。
4.组织做好本次“艺汇丝路”阿拉伯艺术家来闽采风活动创作作品的策展、布展、开展仪式实施等。
5.做好“艺汇丝路”阿拉伯艺术家来闽采风活动的宣传,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媒体跟拍、深度采访及促成发布图文新闻、视频新闻、多语种新闻等。
6.做好阿拉伯艺术家团组的全程照片直播,供应商须在活动结束后2个月内将照片、视频、文字资料等材料整理归档交采购人(网盘、U盘)。
7.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及时性,在采购人所在城市设有服务人员并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
8.供应商需自行查勘活动场地及参访场地,结合现场实地情况制定详细的策划及执行方案设计。
9.成交供应商履约过程应以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为准,最大限度满足采购人对本项目技术指标和创意需求。
(略).根据采购人最后认可的方案,在不突破经费预算的情况下,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活动。
(略).成交供应商拒绝按照采购人的意见修改方案,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成交供应商应退回采购人已付费用并赔偿采购人的损失。
(略).供应商一旦中标,即视为已行使上述权利,表明供应商完全了解现场情况,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自己的风险后果,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三)付款方式:(略)
二、采购形式:
通过自行比选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承接该项目。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按要求向福建省福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交相关材料。由福建省福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建比选小组,对供应商基本情况和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审核,采用综合评分法,选取一家作为成交人。
三、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
(1)响应文件投标文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2)每个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FA=F1×A1+F2×A2+F3×A3,其中:(略)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包1
(一)报价部分评分PF 满分为(略).(略)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略)
(二)技术部分评分PT 满分为(略).(略)分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1、服务响应情况 | (略).(略)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对比选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逐项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完全满足要求的得满分(略)分 (项号1-项号(略),共(略)项),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正偏离不加分。 |
2、服务方案 | 8.(略) |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理解、服务标准和原则、服务团队情况、服务流程、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全面、是否最大程度满足项目需求,是否具有可行性,进行评分:(略) |
3、接待人员资质 | 5.(略) | 根据各供应商拥有高水平涉外导游情况进行评分。每拥有1名具有外语导游证,并在3年内(自(略)年1月1日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国家级导游大赛上获得铜牌导游员及以上奖项的,得5分;每拥有1名具有外语导游证,并在5年内(自(略)年1月1日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前)在省级导游大赛上获得铜牌导游员及以上奖项的,得3分。须同时提供外语导游证、导游大赛获奖证书、提供上述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1月份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4、媒体宣传能力 | 5.(略) | 根据各供应商对本次项目活动的宣传推广能力进行评分,须提供承诺可协调对本次项目活动进行报道的媒体名单。每提供1家国家级媒体的,得1分,总分最高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5、应急预案 | 6.(略)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应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略) |
(三)商务部分评分PB 满分为(略).(略)分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1、阿拉伯外宾接待经验 | (略).(略) |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自(略)年1月1日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中标公告日期为准),曾有接待阿拉伯外宾业绩经验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接待不少于(略)名来自阿拉伯联盟国家((略)个国家)外宾的项目的,得(略)分,满分(略)分。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证明项目中包含不少于(略)名来自阿拉伯联盟国家((略)个国家)外宾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 |
2、艺术交流项目经验 | (略).(略) |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自(略)年1月1日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中标公告日期为准),曾有艺术交流类业绩经验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艺术交流类项目的,得(略)分,满分(略)分。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 |
3、外语服务能力 | (略).(略) | 根据各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随团阿拉伯语翻译人员情况进行评分。每配备1名具有阿拉伯语专业四级证书及以上的,得5分;满分(略)分。须同时提供阿拉伯语资质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材料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四、响应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须根据比选文件编制响应文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