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点军区牛扎坪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提档升级项目已由宜昌市点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点发改审批【(略)】(略)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及业主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宜昌市点军区点军街道牛扎坪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夷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项目对点牛扎坪村村内主干道牛扎坪路沿线的人居环境进行整治。主要建设内容为紫阳大道入口环境整治:(略)
2.招标范围:(略)
3.工程地点:(略)
4.履约期限:(略)
5.质量目标:(略)
6.安全生产要求:(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略)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以下要求(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人员):
(1)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设计方)必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须上传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以下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
(1)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略)
补充说明1:(略)
补充说明2:(略)
9.投标人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上述人员(略)年(略)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电子章)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提供退休证、返聘合同的人员,评委不予采信)
(略).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略).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本项目的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略)
①本项目采用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③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④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⑥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上午(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略)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略)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略)
九、发布公告的时间与媒介
招标公告发布的时间:(略)
信息发布媒体:(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电话:(略)
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