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略)
各报价单位:
受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集采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价采购方式为因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口经济圈规模化供水工程施工总承包(第一标段)项目采购混凝土。如贵公司对本次竞价所述内容感兴趣,请于(略)年(略)月(略)日上午(略):(略)
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数量(m3) | 备注 |
1 | 预拌混凝土 | C(略),F(略) | (略) | |
2 | 预拌混凝土 | C(略) | (略) | |
3 | 细石混凝土 | C(略) | (略) | |
4 | 透水混凝土 | C(略) | (略) | |
5 | 细石混凝土 | C(略) | (略) | |
6 | 预拌混凝土 | C(略) | (略) | |
7 | 抗冻混凝土 | C(略),F(略) | (略) | |
8 | 细石混凝土 | C(略) | (略) | |
9 | 透水混凝土 | C(略) | (略) | |
(略) | 预拌混凝土 | C(略) | (略) | |
(略) | 抗冻混凝土 | C(略),F(略) | (略) | |
(略) | 抗渗抗冻混凝土 | C(略)W4F(略) | (略) | |
(略) | 抗冻混凝土 | C(略),F(略) | (略) | |
(略) | 抗渗抗冻混凝土 | C(略),W4F(略) | (略) | |
(略) | 抗冻混凝土 | C(略),F(略) | (略) | |
(略) | 抗渗抗冻混凝土 | C(略),W4F(略) | (略) | |
(略) | 抗冻混凝土 | C(略),F(略) | (略) | |
| | | | |
备注:(略)
一、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采购为整体采购。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竞价综合单价(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略)
2、交货期:(略)
3、交货地点:(略)
4、质量标准或要求:(略)
5、运输距离要求:(略)
6、质保期:(略)
7、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略)
乙方不能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同时乙方也不能委托甲方将款项支付给第三方,否则因该事项导致甲方产生税务风险,造成甲方税款损失的,乙方需承担上述税款损失及对应税款损失一倍的罚款。税款损失包括不限于因税务机关处以的补缴税款以及对应的滞纳金、罚款等一切经济损失。乙方以收到甲方支付的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信用证、反向保理等支付工具,向银行申请融资的除外。
(2)结算:(略)
(3)付款:(略)
①买方于一个月结算后一个月内向卖方支付本期结算款的(略)%。
②剩余的5%为材料质保金,在质保期(一年)后(略)天内,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一次性支付,质保金在质量保证期间不计利息。
8、履约担保
8.1履约担保的形式:(略)
8.2履约担保的金额:(略)
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人民币¥(略),(略).(略)元(人名币叁拾万元整)的履约保证金或相同金额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选用现金电汇形式。
8.3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
卖方应保证履约保证金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买方结清全部合同价款之前一直有效。
履约保证金将在合同履行完毕1个月后(办完结算手续(略)日内)退还至成交人。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内,如卖方违约或发生因卖方责任给施工造成经济损失的,买方将从卖方供货款和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以及买方应承担的赔偿经济损失的费用。履约过程中因卖方原因导致买方扣除履约保证金的,卖方应及时将被扣除的履约保证金补足。卖方应在7天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如卖方仍未按时按量补足履约保证金,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8.4履约担保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
9、报价时间
9.1、竞价开始时间:(略)
9.2、报名截止时间:(略)
9.3、竞价截止时间:(略)
9.4、超时竞价:(略)
供应商超时竞价,竞价时间就顺延 (略) 分钟。
9.5、每次超时竞价最小幅度:(略)
(略)、其它
以上数量为初步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采购人及其下属企业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各种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的依据。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
照、 开户许可证,能提供全部采购型号的出厂检测报告等采购方需求合格证件。
2、报价单位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混凝土生产资质证书、抗冻混凝土生产能力证明。所有证明文件需真实有效、加盖报价单位公章,作为报价响应及合作资格审核的必备条件,无法提供或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3、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
开户许可证,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 1 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4、业绩要求:(略)
货合同 3份,业绩金额至少有一个在 (略) 万元及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扫描件中能清晰显示材料名称、数量、合同金额、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搭理人签字、盖章)。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
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次的报价;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报价。
6、报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报价响应人应未被列入中国电建股份公司黑名单。
7、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
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8、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报价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三、评审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成交法(如各响应人的增值税税率不相同时,则采用经修正后的税前价作为评标价进行评标)。
遵循的原则:(略)
3.1、当响应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3.2、当响应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报价”的,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响应人数量满足5家。
3.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3.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3.5、推荐方式:(略)
四、竞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询比价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略)年4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在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略)
1.1、提供购买竞价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竞价项目购买竞价文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1.2、如遇网上报名及注册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客服人员:(略)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数智化平台(https:(略)
3、本次竞价需缴纳保证金/银行保函,金额:(略)
(1)采用保证金形式的,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数智化平台将为供应商随机分配一个银行账户,供应商通过对公账户向该银行账户缴纳竞价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逾期缴纳或未缴纳至指定银行账户的,采购人不予接受。投标保证金退还时向原打款账号退还,且不计利息。
(2)采用保函形式的,在缴纳方式一栏选好缴纳方式为“保函”、保函形式为“线下保函”、上传线下保函缴纳的文件后点击下方【提交】按钮完成线下保函方式缴纳。响应人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密封送达(可邮寄)至指定地点:(略)
(3)供应商没有按照公开竞价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响应担保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将否决其报价。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响应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2)响应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需承担保证责任,扣除本项目响应保证金。
五、竞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1、竞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4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竞价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数智化平台递交电子竞价响应文件。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使用项目:(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采购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八、纪检监督机构
监督电话:(略)
采 购 人:(略)
联系单位:(略)
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电子签章)
(略)年4月(略)日
合同及附件
合同编号:
海口经济圈规模化供水工程一标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
.png")
采购方:(略)
供应方:(略)
采购方(甲方):(略)
供应方(乙方):(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货物
1.1 本合同所称“货物”是指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名称/1.2款中所列货物)及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
1.2 货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详见下表。
备注:
采购数量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供货品种及供货时间等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致使某种材料取消或材料实际供货较采购在规格、数量上发生较大偏差时,响应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报价中包含货物运输、进场、周转,卸车费用。
1.3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
1.4 第1.2 款表格中规定的货物数量是暂估数量,实际数量以甲方、乙方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量为准。如货物数量和运抵现场数量超过工程实际需要的数量,则由甲方退还给乙方,并以实际验收数量结算。如货物数量不足甲方实际需要数量,则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1.5 如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实际供应数量超出上表所列暂估量,乙方应在书面征得甲方同意后继续供货,否则乙方所提供的多余货物,甲方不予结算,如造成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6 交货地点:(略)
2 质量要求
2.1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 GB (略)-(略)(编号)及行业标准。
2.2 本合同项下货物应符合设计规范 海口经济圈规模化供水工程(第一标段)施工图纸设计说明》 以及图纸的要求。
2.3 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ISO(略)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方OHSMS(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3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3.1 质量保证期:(略)
3.2 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故障或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略)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乙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3 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故障,若属于乙方责任的,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若属于甲方责任的,甲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但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3.4 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维修后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如需更换的,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3.5 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仍应继续提供售后服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略)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派人到现场服务,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4 价格
4.1 本合同计价货币、结算货币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
4.2 本合同货物为固定单价。
4.2.1.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略)
4.3 合同含税总金额:(略)
合同实际结算总价以双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供应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
4.4 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1)货物价款、税金、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跌等费用;
(2)货物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
(3)货物的试验、检验等费用;
(4)其他:(略)
4.5 合同价格只有甲方授权签约的委托人另行签署补充合同并加盖本合同公章后才能更改,其他以送货单、进料单、会议纪要等形式对合同价格的更改一律无效。
5 履约保证金
5.1 成交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需向甲方提供人民叁拾万元整(¥:(略)
5.2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
乙方应保证履约保证金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结清全部合同价款之前一直有效。
5.3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内,如乙方违约或发生因乙方责任给施工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将从乙方供货款和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以及甲方应承担的赔偿经济损失的费用。
5.4 乙方完成所承担全部工作内容并获得甲方认可,扣除因履约问题发生的扣款后(略)个日历天内,甲方将剩余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5.5 履约担保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乙方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
6 支付
6.1 支付方式:(略)
乙方不能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同时乙方也不能委托甲方将款项支付给第三方,否则因该事项导致甲方产生税务风险,造成甲方税款损失的,乙方需承担上述税款损失及对应税款损失一倍的罚款。税款损失包括不限于因税务机关处以的补缴税款以及对应的滞纳金、罚款等一切经济损失。乙方以收到甲方支付的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信用证、反向保理等支付工具,向银行申请融资的除外。
6.2 本合同支付实行按月对账,按月度付款。
(1)结算:(略)
(2)付款:(略)
6.3 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
(1)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时,乙方除应向甲方开具合法合规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外,还需提供最近一期增值税完税证明,纳税申报表、无欠税证明,若不提供,则甲方可无条件顺延货款支付,直至乙方出具合法合规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相关证明;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若因乙方发生税务稽查、协查案件等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抵扣进项增值税、所得税无法税前扣除的,甲方将暂停支付,直至税务风险解除。
(2)因乙方开具发票不及时致使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但不免除乙方继续按照甲方要求开具合法合规发票的义务。
(3)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货物、价款等内容与实际供货情况相一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等引起的税务问题,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合法合规发票,由此产生的延迟支付,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甲方被税务局处以的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等一切经济损失,同时甲方对乙方处以上述经济损失金额一倍的罚款,且甲方保留进一步提起法律诉讼之权力。
(4)乙方收取价外费用的,需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要时,甲方需协助乙方提供开票所需资料。
(5)乙方应当按照下列信息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方名称:(略)
甲方统一社会代码:(略)
甲方住所:(略)
甲方开户行:(略)
甲方账号:(略)
甲方联系电话:(略)
(6)乙方若采取分批交货的,乙方应在每批货物到货当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加盖乙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若甲方丢失增值税电子发票数据,乙方应配合甲方提供原电子发票数据文档。
7 供货
7.1 供货要求:
7.1.1供货时间为以甲方具体通知为准。若供货时间发生改变,甲方应提前1日通知乙方;乙方根据情况对供货时间做出调整;
7.1.2 乙方根据甲方计划单要求进行供货,不得出现不足量或超量供应,且乙方不得以计划单数量过少拒绝或要求加量配送。
7.2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分批将货物运输至海口经济圈规模化供水工程一标项目工地现场,或甲方指定地点。乙方负责交货地点的卸货、码堆。
货物必须随车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开盘鉴定、磅单等相关资料,无合格资料不予卸车。若出现多次未提供合格资料/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等情况,自第二次违约开始执行,首次扣除履约保证金3万元,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5万元,第三次剩余履约保证金全额扣除并解除采购合同,且扣除剩余质保金,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相关费用。
7.3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货物发出的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票据,连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起交付甲方。如果本合同项下货物由第三方发出,则乙方需要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委托第三方发货的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票据等证明资料。
7.4 乙方应承担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并办理交接手续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7.5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或甲方的要求按时交货时,应在相关情况发生后(略)小时内以传真、电子邮件、邮政快递等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原因以及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采取如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2)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除在本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下,乙方均应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6 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保险,确保运输、装卸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
7.7 乙方运输、装卸中应采取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环保措施,并应自行承担因环保问题造成的各类处罚。
7.8 乙方必须对其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甲方及他方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7.9 乙方进入工地现场人员、车辆应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管理制度,对不听从甲方管理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略) 乙方应于货物启运后,立即通知甲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价值、车皮号、交货条件和启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时间。
收货单位:(略)
收货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8 包装
8.1 根据货物特点、运输方式及甲方要求,乙方应采用相应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在相应位置标示警示标志,包装应适于长途及工程所在地短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炸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支架或包装垫木,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施工现场。乙方应承担由于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和费用。
8.2 乙方应在每一批货物中附至少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采用集装箱或中型包装箱装运的,应在每一包装单位中附一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装箱单应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供应商、收货人、发货地、交货地、承运人等。有特殊保护措施要求的货物,应在相应位置标示“向上”“向下”“易碎”“防水”等装卸警示标志。
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同证明书、技术说明各一份。
8.3 乙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乙方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货物本身上注明合同号、目的地、收货人、货物名称、箱号/件号等有关内容。
8.4 凡由于乙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毁损灭失的,乙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
9 检验与验收
9.1 授权代表及现场验收人员
9.1.1 授权代表
甲方授权代表为, 身份证号:(略)
9.1.2 乙方授权代表为, 身份证号:(略)
后附现场授权代表的最近一期的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的资料。
9.1.3 现场验收人员
甲方现场验收人员为授权代表或甲方另行指定。
乙方现场验收人员为授权代表。
9.2 验收方式为随机抽样检查,由甲乙双方代表共同检验。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3小时内,双方应组织交接验收,乙方应提供发货清单、物流资料(包括不限于货物发出的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票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如果本合同项下货物系由第三方发出,则乙方需要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委托第三方发货的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票据等证明资料)、说明书、维保手册、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双方按乙方《发货清单》清点验收,如有质量、数量、规格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调换或补偿,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清点验收完毕后,双方在《发货清单》上签字盖章,如有异议,须当即提出。
9.3 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应立即将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甲方对乙方不负有货物的保管责任,乙方除应承担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并承担违约责任。
9.4 货物交接时,甲方仅对货物数量、型号及外观进行检查,甲方对货物的签收不视为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及保修责任。
9.5 在所有货物的使用过程中,甲方有权分批打开包装的货物并进行外观、质量、性能等的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乙方,对于部分或者全部不合格货物的处理详见以下第(略)条。
9.6 因货物质量问题,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应当按照现行财税法规向甲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略) 权利瑕疵担保
(略).1 乙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销售权,并向甲方出具相关凭证。乙方应保证交付的货物不设有任何担保权利或其他权利。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本采购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略).2 乙方须保障其货物不受到第三方关于知识产权的主张,乙方保证甲方在购买和使用该合同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是完全处于合法的知识产权使用状态之下,甲方的上述行为不受乙方和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起诉。
(略).3 甲方不对乙方提供的货物的商标、专利是否侵犯他人的权利负责,任何第三方向甲方主张权利,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略) 保险
(略).1 甲方建议乙方办理货物在运抵项目施工现场途中及卸货至指定地点过程中的运输保险,以确保货物能及时、完好地交付。
(略).2 为避免本合同项下所供货物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给甲方施工和工程业主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甲方要求乙方投保产品责任险,投保费用由乙方负责。
(略) 乙方合同附随义务
(略).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有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按照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规定及甲方要求,提供所有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
(略).2 乙方应提供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式等资料。如果乙方是本合同所述货物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销售证明文件原件。
(略).3 如所供货物为专业性较高的产品,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或工程业主提供操作及维修人员的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应包括:(略)
(略).4 乙方须在样品资料和样品上盖章,以证明乙方已按合同要求检查并确认该等资料作为货物检验之依据。提交资料与合同其他文件规定可能存在不符时,应明确说明以其他文件规定为准。乙方应对提交资料中各参数的准确性负责。
(略).5 乙方需提供货物的仓储、保管及使用的有效建议,确保所有货物在包装、运输和现场存放过程中不受损坏,及在使用中功能和外观上达到甲方和工程业主的满意。
(略).6 甲方/设计/监理单位审核乙方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作用,并不减少乙方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
(略).7 上述服务被认为乙方在报价时已作充分考虑,其应获得的报酬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略).8 乙方签署本合同时,需提供营业执照(乙方公司成立时间需在1年以上)、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凭证、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略) 违约责任
(略).1 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下述方式处理:
(1)根据货物质量问题严重程度,在不影响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乙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2)修理或更换货物,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部分或全部退货的,乙方应将退货部分相应货款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退还给甲方;乙方承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略).2 乙方迟延交货(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应按合同价款1%/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货物延误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且甲方有权按下述方式处理:
(1)甲方同意延期交货的,乙方应在甲方同意之日起2-3日内及时交货;如乙方仍未按时交货,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选择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略).3 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索赔通知后(略)日内未予书面答复,视为乙方已接受甲方的索赔要求。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偿,乙方同意并认可。
(略).4 如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产品具体技术参数变化,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条件下,相同规格产品价格保持不变,也不作为索赔依据。因设计变更导致合同终止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以此为依据要求索赔。
(略).5 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结算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乙方同意给予甲方3个月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甲方违约。宽限期后逾期支付的,从最后一次付款之日的次日起,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利率按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略) 变更
(略).1 本合同内容经双方同意变更的,如果变更的内容涉及到采购货物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则乙方应当根据现行财税法规作废、重开、补开、红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此过程中甲乙双方需履行各自的协助义务。
(略).2 若因投资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加工数量及加工品种应做相应调整。致使实际发生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乙方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略) 不可抗力
(略).1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传真、电子邮件、邮政快递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7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给对方确认;同时,受阻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努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并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受阻方承担;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合同如已无继续履行的必要,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略).3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或不能交货的,甲方同意将交货时间适当顺延,但顺延的期限总计不得超过3天。乙方在顺延的期限内仍然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前期支付的所有款项。
(略) 争议解决
(略).1 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略).2 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意第三方对甲方提起的诉讼或仲裁因此所产生的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律师费、鉴定费等)均由乙方承担,此费用在双方最后结算时从乙方结算款中予以扣除。
(略) 保密
(略).1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意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及在履行本合同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意第三方泄露。本保密义务在本合同履行完毕、解除后仍有效。
(略).2 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获得的甲方的任何文件和资料。若甲方要求,乙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甲方。
(略)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管辖及解释。
(略) 信息送达
本合同履约中甲乙双方往来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口头通知,后补充书面材料;并应送达约定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甲方指定接收人为曹卫亮,指定地址为海口经济圈规模化供水工程一标项目,邮箱为(略)@qq.com;乙方指定接收人为,指定地址为,邮箱为。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及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或产生的损失由拒绝接收一方承担。
(略) 其他约定事项
(略).1 特别约定事项:(略)
(略).2 合同文件包括此合同书和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本合同
(2)竞价采购(公开询比价)文件;
(3)响应文件;
(4)乙方所有对甲方的承诺函件;
(5)国家标准规范。
本合同效力高于其它合同文件,如果合同文件中出现分歧,则以本合同文件为准。
(略).3 对本合同的变更只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补充合同,并加盖本合同同一公章后生效,其他以送货单、进料单、会议纪要等形式对合同更改的一律无效。
(略).4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合同不相符时,以本合同为准。
附件一:(略)
附件二:(略)
(略).5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略).6 双方往来均以书面形式(指合同书、函件、传真)为准。
(略).7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略) | 乙方(盖章): |
授权代表(签字): | 授权代表(签字): |
开户行: | 开户行: |
账号: | 账号: |
税务登记证号: | 税务登记证号: |
地址: | 地址: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 |
附件一:(略)
根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采购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高效优质,保证国有资金的安全、有效及效益,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资委对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上级给予乙方若干年内禁止参加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其成员企业及三级子公司组织的采购活动。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责任书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 本责任书有效期与合同有效期一致。
第七条 本责任书经双方盖章签署后生效。
甲方:(略)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