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北京邮电大学沙河校区北区食堂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略)号新洲商务大厦(略)室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北京邮电大学沙河校区北区食堂项目施工图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建筑节能、电梯和红线内室外工程、绿化工程、变配电工程等发包人委托的所有相关监理内容等,从准备阶段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结算审核及质量保修结束完成止的全部监理相关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略)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招标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略)号新洲商务大厦(略)室。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略)年(略)月(略)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本工程北京邮电大学沙河校区北区食堂(工程名称)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教发函[(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邮电大学,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中央)(资金来源),工程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学校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