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北矿厂生产生活垃圾清运项目资格
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略)
项目所在地区:(略)
一、招标条件
梁北矿厂生产生活垃圾清运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为营造一个整洁、文明的矿区环境,需将矿厂生产、生活垃圾及时清运。技术要求具体详见附件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证照:(略)
2.身份证明: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在A4纸上,并加盖单位公章)。
(2)被委托人参加资格预审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对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件2)。提供本公司为被授权人交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略)年9月以来任意3个月或以上,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或本公司与被授权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3.业绩要求:(略)
4.资质证书:(略)
5.财务状况证明:(略)
6.信用证明:
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不得存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事业单位在线”网站(www.gjsy.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查询对象涵盖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经查询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形的将被拒绝投标。(以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对所投标段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其投标资格,如若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8.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及违法分包、转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略)
2.获取方式:(略)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略)
2.递交方式:(略)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1.资格预审开始时间:(略)
2.资格预审地点:(略)
3.评审办法:(略)
七、其他事宜
1.本项目不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如需现场踏勘请于(略)年4月(略)日前完成踏勘,踏勘现场联系人
梁北煤矿 孙鹤平 (略)。
2.报名方式:(略)
招标方电话:(略)
技术支持(系统操作咨询)电话:(略)
数字证书(CA)办理 电话:(略)
操作手册详见“神火股份电子商务平台-下载专区”。
- 资格预审合格后,招标人在线发布招标文件,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登录“神火股份电子商务平台http:(略)
4.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神火股份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略)-(略)。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略)
2.地址:(略)
3.联系人:(略)
4.联系电话:(略)
附件1:(略)
一、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位于河南省禹州市梁北镇境内,服务范围:(略)
(二)清运要求:(略)
(三)付款方式:(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二)投标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垃圾处置、清运相关项目。
(三)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被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任职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均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略)年9月以来连续3个月及以上,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五)投标单位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近一个月的银行流水、银行资信证明、(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等其中一项即可。
(六)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七)业绩要求:(略)
三、项目服务要求
(一)收集点设置。位置规划:(略)
(二)垃圾桶要求。收集垃圾桶需选用防渗漏、防异味、耐腐蚀、易清运的材质(如高密度聚乙烯),规格根据区域垃圾产生量确定(如(略)L标准垃圾桶)。垃圾桶需加盖密封,避免雨水混入,异味扩散及蚊蝇滋生;食堂区域的厨余垃圾需单独使用带盖垃圾桶,与其他垃圾分开收集。垃圾桶定期(至少每周1次)清洗消毒,保持外观整洁,无破损,无残留垃圾。
(三)收集操作规范。
1.收集频率:(略)
2.收集操作:(略)
四、垃圾清运
(一)清运车辆要求。车辆需为全密闭式(如压缩式垃圾车),具备防遗撒、防渗漏功能,车厢外侧无明显污渍、异味。车辆需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车况良好;配备必要的清运工具(如扫帚、拖把)及消毒用品(如(略)消毒液)。进入煤矿生产区的车辆需符合厂区安全规定,遵守限速(一般≤(略)km/h)、按指定路线行驶,司机需佩戴入厂证件。
(二)清运流程规范。路线与时间:(略)
(三)操作要求:(略)
(四)中标方必须按照禹州市环保要求,将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包括碎木等不可销售)及时清运,确保不得随意倾倒及污染环境;如造成环保影响事件,矿厂可立即终止协议。如违反相关法规规定处理垃圾,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矿方无关。
五、安全与应急要求
(一)安全管理。中标方需对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煤矿厂区安全规定、车辆安全操作、环保知识等,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人员进入厂区需佩戴劳保用品(如安全帽、反光背心),严禁在厂区吸烟、动火或擅自进入非作业区域。垃圾清运过程中出现人员及车辆的安全由中标方负全部责任。
(二)应急预案。针对极端天气(暴雨、大风)、车辆故障、处置单位临时停运等情况,制定应急清运方案(如备用车辆、临时储存点),确保垃圾积压不超过(略)小时。若发生垃圾遗撒导致环境污染或安全隐患,需立即启动应急清理,并向甲方及环保部门报告。
六、监督与考核
(一)后勤科每周至少进行1次现场检查,内容包括:(略)
(二)后勤科发现中标方未按要求及时清运生产、生活垃圾或清运不彻底的,每个垃圾桶罚款(略)元;大型迎检活动期间,视影响后果对其进行(略)元—(略)元/次的罚款考核,罚款从清运结算费用中扣除。
附件2:
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略)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至该项目结束,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被委托人电话: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