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略)年度凤栖湖绿化养护劳务用工项目,招标人为泰州市嘉昊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略)年度凤栖湖绿化养护劳务用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内容:(略)
2.4质量要求:(略)
2.5工程合同估算价:(略)
2.6单价最高限价:(略)
2.7工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劳务施工资质。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3.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注:(略)
3.5投标人从(略)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承接过类似绿化养护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3.8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1)因重大经济问题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的;
(2)正在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或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进行诉讼或仲裁的;
(3)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4)被责令停业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7)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3.9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付款方式
每个月报送实际工作量,工作量按实汇总,项目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结算劳务费用,劳务费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社保费、加班费、劳动保障费、机械设施费、材料费、管理费、商业保险费、检修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5.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若有意投标,请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4月(略)日(每日上午8:(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7.2 地址:(略)
8.其他要求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