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能识别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本项目控制价(人民币):(略)
5.采购需求:
对全县中小学食堂后厨进行(略)小时全实时监控,让群众随时可以进行“看得见”的监督。通过增加明厨亮灶监管平台和智能分析平台,实行全县学校食堂网络监智能监管,实现“画面可存储、问题可核实、信息可追溯”,进一步提升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水平,实现“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建立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机制。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标包划分:(略)
(3)其他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略)
2.获取地点:(略)
3.获取方式:(略)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略)
2.地 点:(略)
五、开启
1.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
2.磋商地点:(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磋商保证金的递交:(略)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上发布。
(三)注意事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标包)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