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昌都市消防救援支队驻市区单位食堂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昌都市消防救援支队驻市区单位食堂社会化保障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如有)
(2)、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注:(略)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落实支持**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 (略)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5)执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少数民族地区或不发达地区的投标人。
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无效,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无效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发布的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公告,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