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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三创贰号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需对广州市黄埔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拟邀请贵公司作为单一来源商定供应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预算:(略)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广州市黄埔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租赁服务,合同期限为(略)年5月1日至(略)年4月(略)日。
(报价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
1.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报价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1.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提交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六、提交采购响应文件地点:(略)
七、谈判地点:(略)
八、谈判时间:(略)
九、本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十一、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二、如认为本文件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于(略)年4月(略)日前通过电子邮箱将意见反馈至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mzjshzz@hp.gov.cn)。
正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