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通市兴崇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略)年4月~(略)年3月工程材料——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三次)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略)年4月~(略)年3月工程材料——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三次)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2、江苏省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略)
(2)工程规模:(略)
(3)工期:(略)
4、本次招标工程共分壹 个标段。招标范围:(略)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招标项目相同标段的投标活动;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5.4.投标人须提供(略)年3月1日至今的相关商品混凝土供销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5.经营人或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经营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经营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经营人或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经营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经营人或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投标人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被授权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社保记录并加盖公章】
5.6.投标人承诺所供材料材质、配合比等参数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如果实际供货材料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无条件退货,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所产生的一系列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格式详见第五章)。
5.7.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五章)。
5.8.诚信承诺书(格式参见第五章)。
5.9.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竞标。
6、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7、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行进行网上报名,各投标人须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以开标室电子时钟显示时间为准)以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略)号,崇川区政务服务中心(略)会议室,并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以开标室电子时钟显示时间为准)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特别提醒:(略)
8、招标文件等材料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修改、补充等公布的网址及栏目“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www.chongchuan.gov.cn)-招标和采购板块”。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略)、本工程评标办法:(略)
招标单位名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略)年4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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