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对唐山中云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略)
所在地:(略)
债权总额:(略)
一、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拥有唐山中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总额(略),(略).(略)万元(两笔债权),其中本金余额为(略),(略)万元,利息(略),(略).(略)万元。
二、抵押、保证情况:
该项目债权分为两笔,第一笔债权本金8,(略).(略)万元,利息(略),(略).(略)万元,抵押物为唐山天一广场项目负二至六层(略),(略).(略)平方米商业用房及债务人名下三宗土地使用权,为第一顺位抵押,同时,债务企业(略)%股权质押,债务企业实际控制人云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二笔债权本金(略),(略).(略)万元,利息(略),(略).(略)万元,抵押物为唐山天一广场项目负二至六层(略),(略).(略)平方米商业用房及债务人名下三宗土地使用权,为第二、三顺位抵押,同时,债务企业实际控制人云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诉讼执行情况:
我司查封了债务人唐山中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共(略)套,面积合计(略),(略).(略)平方米,其中包括我司抵押物面积(略),(略).(略)平方米。查封了实际控制人云征名下5套房产。
四、处置方式:(略)
五、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如采用债权转让方式处置,以下主体除外:(略)
六、交易条件:(略)
七、公告有效期限:(略)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债权转让金额最终以签署协议上的转让金额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地址:(略)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