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根据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工作安排,多宝街道拟建设2条健身路径(共6万元)。为保证建设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现将街道健身路径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一)项目单位:(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项目地址:(略)
(四)项目资金:(略)
二、报价资质和要求
(一)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报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
(三)提供营业执照及各种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报价人必须是经国家体育总局质量认证的相关体育设施公司;
(五)提供经国家体育总局质量认证的NSCC认证、满足GB(略)-(略)《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以及其他关于器材配建工作国家标准的证明材料;
(六)提供近两年在荔湾区承担过同类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七)所提供器材需配套设置报障二维码及体育彩票宣传标识;
(八)提供器材图片及安装效果图;
(九)提供售后服务承诺;
(十)提供旧器材的拆除服务承诺;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二)项目中选单位不能将项目转包。
三、中选原则及结算方式
采取综合择优评选方式,优者中选。确保高服务质量,避免恶性竞争,竞标单位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
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设备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由我街支付至供货安装单位。
四、现场察看
有意向进行报价的单位可于(略)年4月(略)日前联系相关社区进行建设场地现场察看,现场不收取报价资料,报价资料在报名时间内提交。联系方式如下:
莲塘社区:(略)
天佑社区:(略)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略)
(二)报名地点:(略)
(三)提交方式:(略)
六、中选机构的确定、通知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报名截止后,我单位将根据收到的报名资料进行综合评选。分数最高的单位为第一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第二、第三等候选单位。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中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比选的,由第二候选单位递补,以此类推。未中选机构,我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各机构参加本次比选的各项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参选资料、交通、邮递等),均自行承担,我单位将不为本次比选向任何参选机构支付任何费用。
七、其他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多宝街道办事处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多宝街道办事处
(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