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设备物资服务采购管理制度,现就医院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协商采购。
一、项目编号:(略)
二、协商内容:(略)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1 | (略)年度数字电视接入服务 | 1 | 年 | 见招标文件 |
三、合格协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协商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本项目供应商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协商
(三)本次单一来源协商供应商名称:(略)
四、采购文件获取的方式、时间:
1、获取方式:(略)
2、获取(公告)时间:(略)
3、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略)
六、相关注意事项:
1、对磋商公告信息(含供应商资格条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4、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采购联系人:(略)
电话:(略)
投诉联系人:(略)
电话:(略)
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