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黄海金陵大酒店装修项目已由盐城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盐政服投资备〔(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交投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盐城市交投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建设采用:(略)
盐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略)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工期要求:(略)
设计周期:(略)
2.1.5质量要求:(略)
(1)设计质量标准:(略)
(2)施工质量标准:(略)
(3)采购质量标准:(略)
2.1.6其他:(略)
2.2招标范围:(略)
2.2.1设计:(略)
2.2.2采购:(略)
2.2.3施工:(略)
2.2.4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2.2.5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2.2.6手续办理:(略)
注:(略)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略)
否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等状态)。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a和b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略)
b.施工资质要求:(略)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其他要求:(略)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略)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c.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略) 天 (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略)
3.4业绩要求:
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1)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2)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3)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注:(略)
3.5投标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代理人、总承包项目经理从(略)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6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自(略)年5月1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略)年5月1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本市市级(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不限区域),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略)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9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 。
(详见附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略)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5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其他要求
8.1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制作工具下载地址:(略)
8.2“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略)
8.3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登录网址为http:(略)
8.4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维护人员联系方式:(略)
(2)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略)
(3)使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略)
(4)在移动CA办理、登录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略)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略). 联系方式
(略).1招标主体
招标人:(略)
招标人地址:(略)
约(略)米高铁科悦商务中心1号楼3楼往南约(略)米高铁科悦商务中心1号楼3楼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邮编:(略)
电子邮箱:(略)
(略).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略).3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或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异议和投诉一体化接收处理平台(http:(略)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附:(略)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评标办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按照评标结果优劣顺序推荐 5 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当不少于3名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 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文件得分高的优先。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6 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 ……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编 列 内 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略)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略) 项目管理机构:(略) 工程业绩:(略) 其他评分因素:(略)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略)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后(下浮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确定,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第二阶段评审入围投标单位确定后,后续评审过程中因否决投标、投诉、质疑等造成入围数量不足的,不再替补。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略)%×(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2.2.4(1) |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略)分) | 1.设计说明(5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3.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略)分) | 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 4.与建筑的协调性。 |
3.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 |
4.绿色设计和装配化(1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3.对装配式建筑设计先进性、合理性、规范符合性进行评分。 |
5.设计深度(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
注:(略) 2.设计文件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 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设计文件各评审要点须明确满分分值,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评审点得分最低得分一般不得小于设定分值的 (略)%,最高得分不得大于设定分值的(略)%。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 (略)%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2.2.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略)分) | 报价评审(包括设计费、工程费)((略)分) | □方法一: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后(下浮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确定,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 本评标办法中评标价均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剔除不可竞争部分”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条明确的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变;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2.2.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3.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运输工具等应用(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运输工具、智能建造、绿色建造、绿色建材等应用的情况进行评分。 |
注: 1.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增加上述各评分因素,但“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也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略)页(每个评审要点篇幅不超过(略)页),每超过 1 页扣 0.(略)分,扣完为止。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 |
2.2.4(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1.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2.设计负责人(1名):(略) 3.施工负责人(1名):(略) 4.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略) 5.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略) 6.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略) 注:(略) (2)投标时同时提供上述所有人员从 (略)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 1 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
2.2.4(5) | 工程业绩(1分)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含当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达(略)万元及以上(其中设计业绩是指项目投资额(或建安工程费)达(略)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楼、厂房、物流仓储,如提供的业绩中包含住宅楼、厂房、物流仓储的,应以扣除住宅楼、厂房、物流仓储相应指标后的业绩为准)装饰装修工程业绩的得1分,满分1分。 注:(略) (2)投标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3.5。 |
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 (一)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 1、投标人独立参加投标的(非组建联合体的): (1)提供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分乘0.8; (2)提供纯施工(非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分乘0.7; (3)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非联合体的,得满分; (4)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的,且投标人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牵头方的得满分; (5)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的,且投标人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参与方的得分乘0.6; 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 (1)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且在业绩中担任牵头方的,得满分; (2)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且在业绩中担任参与方的,得分乘0.6; (3)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非联合体的,得满分; (4)本次投标牵头方提供的纯施工、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不予计分; (5)本次投标参与方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纯施工、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不予计分。 (二)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 投标人无论是否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均按以下标准计分: 1、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在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的,得分乘0.8; 2、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纯施工(非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在业绩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得分乘0.7; 3、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且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得满分; 4、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计分。 (三)本计分项企业或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具体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5。 |
2.2.4(6) | 其他评分因素 | 不良记录 |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按照系统里的扣分值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
评标的其他要求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分/评审标准 |
4.1.3 | 设计文件合格分 | 合格分:(略) |
4.1.3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量 | 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前提下,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名前5名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4.1.4 |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不带入 |
定标程序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 审 标 准 |
5.1.1 | 定标委员会人数 | 5 |
5.2.1 | 定标标准 | 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的,招标人在评标的评审因素基础上,根据项目类型特点和实际需要结合企业实力、企业信誉、团队管理水平等直接关系到中标后能否良好履约因素确定非打分制的定标标准,定标标准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 (1)报价因素:(略) (2)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评标委员会报告综合考虑中标候选人的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对各中标候选人综合考评。 (3)设计方案。对各中标候选人的设计方案是否符合项目实际需要进行评判。 (4)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对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取得建设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级别,项目机构成员专业配置齐全程度及合理性进行评判。 (5)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情况。 对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对各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情况是否符合项目实际需要进行评判。答辩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身份证等),现场核验否则将被拒绝入场,不得参加答辩。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5.3.1 | 定标方法 | 集体议事法:(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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