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2) | 勘察纲要设计大纲评分标准 | | | 修改前 | 修改后 |
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勘察设计思路 | 5.0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勘察设计思路是否全面合理、可行、可靠进行评审,优得5-3分, 良得3-2分,一般得1-0.1分,无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勘察设计思路是否全面合理、可行、可靠进行评审,3分<优≤5分,2分<良≤3分,0分<一般≤2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
勘察设计工作的目标、任务明确,采用的标准、规范、依据 | 5.0 | 对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的目标、任务明确,采用的标准、规范、依据是否全面合理、可行、可靠进行评审,优得5-3分, 良得3-2分,一般得 1-0.1分,无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 对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的目标、任务明确,采用的标准、规范、依据是否全面合理、可行、可靠进行评审,3分<优≤5分,2分<良≤3分,0分<一般≤2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
勘察设计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 | 5.0 | 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是否全面合理、可行、可靠进行评审,优得5-3分, 良得3-2分,一般得 1-0.1分,无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 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是否全面合理、可行、可靠进行评审,3分<优≤5分,2分<良≤3分,0分<一般≤2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
勘察设计工作进度计划及工作量安排 | 5.0 | 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工作进度计划及工作量安排清晰、深度详尽、可行,满足工程需求;优得5-3分, 良得3-2分,一般得 1-0.1分,无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 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工作进度计划及工作量安排清晰、深度详尽、可行,满足工程需求;3分<优≤5分,2分<良≤3分,0分<一般≤2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
勘察设计质量、保密等措施 | 5.0 | 质量、保密等措施全面、有效、可行,满足工程需求;优得5-3 分,良得3-2分,一般得 1-0.1分,无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 质量、保密等措施全面、有效、可行,满足工程需求;3分<优≤5分,2分<良≤3分,0分<一般≤2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
勘察设计后期服务等措施 | 5.0 | 具有后期服务承诺书,配备后期服务人员及具有具体后期服务内容等措施全面、有效、可行,满足工程需求;优得5-3分,良得3-2分,一般得1-0.1 分,无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 具有后期服务承诺书,配备后期服务人员及具有具体后期服务内容等措施全面、有效、可行,满足工程需求;3分<优≤5分,2分<良≤3分,0分<一般≤2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