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湖北宜润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略)吨磷酸三丁酯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登记备案码:(略)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及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项目概况和规模
以三氯氧磷、正丁醇等主要原料,通过酯化反应合成磷酸三丁酯,酸性尾气由氨气中和副产氯化铵。磷酸三丁酯装置规模规模为(略)吨/年,并根据下游市场需求配置工业净化磷酸专用萃取剂。主要产品为磷酸三丁酯/净化磷酸专业萃取剂,副产品为氯化铵。
2.3招标范围:
2.3.1招标文件及发包人发放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技术联系单等范围内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涵盖装置界区内及与界外对接所有建筑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2.3.1.1建(构)筑物及其基础等工程的施工,主要包括图纸范围之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含装置基础工程(含桩基)、钢结构(按设计院要求钢结构做防火涂料施工(如有)、屋面防水、外墙涂料、外墙保温、装饰装修、防腐等;给排水、地下管网(含防腐)、消防、暖通、排水沟、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防雷接地、防腐防渗等施工;界区内地坪、道路(含路缘石,以及所有设备进场道路及场地)、管沟、电缆沟、防火封堵、现场可视化、绿化等施工,资料整理、收集及移交(含施工资料)。
2.3.1.2本项目涉及到的危险废物(如油漆桶、油漆渣等),承包人定点贮存,承包人负责合法贮存和处置,承担处置费用,办理转移手续,所有资料台账原件移交给发包人存档;本项目涉及到的一般固废(如建筑垃圾等),承包人定点贮存,承包人负责合法贮存和处置,承担处置费用,所有资料台账原件移交给发包人存档。
2.3.1.3三查四定整改直至最终工程交工验收,项目竣工资料存档齐全,并配合发包人办理政府各类批准和许可文件。
以上2.3.1.1-2.3.1.3工程范围以其他界区碰头预留为界,碰头处施工属于本工程范围。
2.3.2材料设备供货范围
2.3.2.1承包人供货范围:(略)
2.3.3所有施工机械由承包人提供。
2.3.4施工承包范围
施工承包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①磷酸三丁酯装置;
②罐区及装卸区、丙类仓库、冷冻站、机柜间、变配电室、RTO基础、门卫室;
③初期雨水池、消防事故水池;
④道路、水沟、围墙、地下管网系统、管廊管架系统;
以上装置其他附属设施。
2.4工期要求:(略)
2.5质量目标:(略)
2.6安全生产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标委员会不予采信。(上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扫描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3.3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0.2亿元)。须提供合同的原件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要求的,应提供其他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予以证明。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评委将不予采信。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应是该投标人),且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人)。
3.5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6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应是该投标人)或中级工程师及以上工程类职称(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3.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管理人员按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检员(质量员)不少于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配备,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质量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现场专职安全员人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规定执行,并且配置不少于1人,即具备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
3.8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均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略)年(略)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二维码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9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3.(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8日上午(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略)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略)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评标办法
8.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2本项目为“非评定分离”项目。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略)
(略).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略)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人监督部门:(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电话:(略)
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名称:(略)
电话:(略)
友情提醒:
本标段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略)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入口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系统登录-网上开标”(网址:(略)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