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建工集团工程分发包办法》、《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巢湖市绿色低碳-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一期)造价咨询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略)
2、项目编号:(略)
3、项目地点:(略)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投标资格要求:(略)
2、类似业绩要求:(略)
3、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样本内的所有要求。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前,投标人若有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略)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安徽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询价表须盖章上传)(网址:(略)
2、控制价:(略)
3、招标文件费用(略) 元/份(不退);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4、计划工期:(略)
5、投标保证金:(略)
6、附件一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否则废标处理);附件上传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业绩合同证明等(如不上传按废标处理)。
7、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8、履约保证金:(略)
9、其他事项:
1、项目合同造价(略).(略)万元,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所属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巢湖市绿色低碳-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一期)所属施工范围内所有内容,包括4栋员工宿舍楼、1栋活动中心、门岗、室外。主要涉及结构、建筑、精装修、钢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智能化、供电、土方、室外工程、园林绿化等所有图纸设计范围内所有内容,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及其附件所有工作内容服务工作。乙方应建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备查,存档内容包括:(略)
2、按照甲方要求,清单编制工作完成,由招标人审核完成后,由投标人与建设单位工程量核对及清单转固工作。本项目建设单位涉及福建业主及巢湖市当地重点局,工作协调及差旅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不另行计取费用;
3、完成本项目清单最终建设单位复审定稿前,因图纸设计变更及图纸优化引起的清单工程量变化的计算,投标人需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修改,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不另行计取费用。
4、投标人需安排土建及安装专业工程师项目驻场,土建工程师不少于1人,安装工程师不少于2人,每月不低于(略)天。配合现场完成当期工程计量、材料计划报审、产值报审、签证变更资料收集整理报审、决算工程量核对工作,驻场人员食宿差旅投标人自行安排,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不另行计取费用。
5、负责配合项目完成所有无信息价材料的认价、询价工作,项目为联合体中标,相关认价资料需同时满足巢湖市重点局、宁德时代、联合体单位中闽大秦三方要求,投标单位需无条件配合。
6、完成与建设单位竣工决算报送及核对工作,结算核对时按甲方要求整理过程中设计变更、经济签证等资料。
7、施工过程中,按招标人要求整理建立现场各种资料台账及收集完善结算资料。如:(略)
8、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条款风险预防、双方违约责任应对、风险规避、索赔(反索赔)等事项几次技术交流会服务,中标人索取与受托内容有关的各类经济技术资料负责保密,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上述资料泄密但招标人的实际损失不好计算的,中标人应按照合同金额的(略)%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金额能够确定且超过合同金额的(略)%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实际损失。
9、施工过程中如有遇到签证等重大变更资料争议问题,须无条件提供技术咨询,不另行计费。
(略)、确保计算成果的准确性,若发现工程量偏差大,模型质量粗糙等,将按合同额的(略)%扣除工程款。
(略)、其它要求:(略)
2.皖建云商注册流程:
(1)登录www.wjys(略).com进入皖建云商平台,点击平台首页【登录/注册】,在登录页面点击【采购商注册】;
(2)根据页面提示填写采购商资料,上传营业执照与企业授权书(需公司盖章及法人签字);
(3)提交成功后,预计1个工作日,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注册手机号码。审核通过后,采购商可使用注册手机号及短信中的登录口令进入采购商后台,进行商品采购等操作;
(4)温馨提示:(略)
(略)、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询价文件相应条款,在安徽建工集团范围内因有在建项目履约不力、产生诉讼、被限制交易等情形,存在其他履行合同以及在投标有效期内或中标,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或新中标项目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对我司被限制交易的法人及其关联人,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招标人也有权解除其合同及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五、报价文件递交:(略)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付款类型:(略)
2、结算及付款方式:(略)
七、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略)
7.1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
7.2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7.3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限制交易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招标部门:(略)
地址:(略)
招标咨询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