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青山区(略)年春季初中及以下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略)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本区户籍的社会人员;
(二)持有有效期内青山区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本区全日制普通高校(略)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前提是所在高校在网报前已经省教育厅同意开通确认点);
(四)驻青山区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
(五)在青山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符合《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鄂教资〔(略)〕1号)《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略)〕4号)规定的相关条件。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幼儿园教师的合格学历为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中等师范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幼师班可以视为合格学历。
(三)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幼儿园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机构体检合格。
(五)应当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六)申请人同一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七)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略)〕(略)号)和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略)〕(略)号)要求,认定机构将通过政府部门核查的方式对申请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并在作出认定结论前,对申请人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查询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网上办事”下方“教师资格认定”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逾期不补。具体操作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下载见“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略)
报名时,选择认定所在地类型:(略)
在报名填选“是否在校生”时,点选“在读应届毕业生”的申请人,应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及时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略)
申请人在报名时,学历、普通话等信息没有比对成功,显示“未核验”的,需准备好相关材料,以便现场确认时补充提交。
特别提示:(略)
网报时间:
第一批次:(略)
受理范围:(略)
第二批次:(略)
受理范围:(略)
四、申请人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的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按要求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批次:(略)
第二批次:(略)
(工作日的上午9:(略)
现场确认地点:
青山区建设四路(略)号青山政务服务大楼(西厅)2楼(略)-(略)号综合窗口;
申请人现场确认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教师资格申请人信息核对表》一式2份(电子版打印,使用A4纸打印、粘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白底证件照、手写签字)。
2.相关证件原件(核对网报信息后退回):(略)
3.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略)
4.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或《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表上须有医院明确给出的合格结论,并加盖公章。不使用规定体检表、不在规定体检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无效。
青山区体检医院:(略)
体检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体检有效,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略)〕3 号)规定执行。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通过电子信息比对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语言文字法》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的可不提交)。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幼儿园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特别提示:(略)
6.学业成绩、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①(略)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高校录取花名册申请人信息页复印件(均须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印章,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以及经办人和联系电话。②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的合格证明,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正规证件相片,网报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略)KB;与网报相片同底版,背面标注姓名、身份证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须与申报学科相匹配。
以上所有材料必须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并打印封面粘贴在档案袋上,袋内所有材料须按档案袋封面排序装订,否则一律不得接收。
四、其他事项
1.正确上传个人照片和承诺书。请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一定要预览系统生成的本人《认定申请表》,特别应检查:(略)
2.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段内完成申报或补充材料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网报时,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按要求实名注册认证,真实准确填报信息,因错报、瞒报导致平台无法核验,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3.无犯罪记录证明,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在完成现场确认后发函对接辖区公安机关进行背景核查;全日制(略)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由所在高校集体出具一份的思想品德合格鉴定书代替,附名单(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报名号、所在学院等)。
港澳台居民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警务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申请人需及时到所选择的现场确认点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申请人自行将函件交给香港、澳门及台湾相关部门,由其核实后将核查结果交给相关现场确认点。核查结果将作为认定依据。未能按时提供核查结果书面回函的,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无效。
4.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等失信行为的,或认定后经公安机关核查有犯罪记录的,将被纳入黑名单,依法受到失信联合惩戒、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5.学籍证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需上传在“学信网”(https:(略)
6.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在网报时遇有技术问题,请参见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略)
联系人:(略)
青山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略)
附件:(略)
青山区教育局
(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