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辉邻里中心设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鸿辉邻里中心(项目名称)已由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开审备〔(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江花港湾城市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市吴江花港湾城市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建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鸿辉邻里中心设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庞东路,南至空地,西至支三一路,北至栅桥路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总用地面积约(略).(略)平方米(最终以国土部门实测为准),新建建筑面积约(略)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略)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略)米。
2.3 设计内容: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安装、给排水、电气(含变配电)、暖通、消防、外装(含幕墙深化设计)、钢结构、绿色建筑(以规划条件为准)、海绵城市、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满足报审要求),人防施工图设计(含平战转换),智能化施工图设计(含安防),装修施工图设计(室内公共区域部分),市政景观、绿化景观施工图设计、泛光照明、交通影响评价、基坑围护设计、初步设计对应的概算文件、试桩及报告(满足审图要求)、标识标牌导视设计、停车场导向标识及停车系统设施设计、开业前二次消防申报配合、规划预测、日照测绘等工作。
2.4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设计费指导价 (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E(略) | 鸿辉邻里中心设计 | 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与工程相关以上子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 | (略) | (略) |
2.4 其他:(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略)【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3.3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R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3.4 财务要求: 良好 。
3.5 信誉要求: 良好 。
3.6 其他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略))(略)号)。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5)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在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
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4-6名(含4和6)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3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 6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5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2、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3名时,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不再进行评定分离,直接由评委按详细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依次推荐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7)本工程实行代建制,甲方(建设单位)已委托苏州市吴江经开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须服从管理。
3.7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年 (略) 月 (略) 日(略) 时(略) 分至(略)年 (略) 月 (略) 日(略) 时(略)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注:(略)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 (略) 月 (略) 日(略) 时(略) 分。
5.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略)
5.3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6.2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R综合评估法 □记名投票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R是□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监管部门
苏州市吴江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略).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