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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年刘庄镇第一批一事一议农路建设项目(民主村、良好村、新桥村)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略)年刘庄镇第一批一事一议农路建设项目(民主村、良好村、新桥村)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略)
2.1.3项目编号:(略)
2.1.4工期要求:(略)
2.1.5质量要求:(略)
2.1.6安全目标:(略)
2.1.7标段划分:(略)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估算额 |
1 | (略)年刘庄镇第一批一事一议农路建设项目(民主村、良好村、新桥村) | (略)年刘庄镇第一批一事一议农路建设项目(民主村、良好村、新桥村),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 (略).(略)万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略)
3.2投标人财务要求:(略)
3.3投标人业绩要求:(略)
3.4投标人信誉要求:(略)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
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3.5.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略)
3.5.2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己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己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己办理了项目负责入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略)
3.6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略)年(略)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大丰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5.投标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大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略).其他
(略).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略).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略).3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略)
(略).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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