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资信业绩部分:(略) 设计方案部分:(略) 投标报价:(略) 其他评分因素:(略)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略)%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0~4.(略)) | (略)年4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略)平方米及以上且建安费(或总投资额)在(略)万元及以上的既有建筑(不含住宅、公寓类项目)改造的设计项目。有1个得4分,满分4分。(提供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金额、设计内容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合同须涵盖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等服务内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确认函)、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业绩、企业评分业绩和项目负责人评分业绩均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扫描件为准) |
| 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0~4.(略)) | (略)年4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略)平方米及以上且建安费(或总投资额)在(略)万元及以上的既有建筑(不含住宅、公寓类项目)改造的设计项目。有1个得4分,满分4分。(提供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金额、设计内容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合同须涵盖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等服务内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确认函)、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项目负责人业绩需为投标人承接的项目,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业绩、企业评分业绩和项目负责人评分业绩均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扫描件为准) |
| 企业奖项(0~2.(略)) | 自(略)年4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设计奖项,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的建筑设计奖项的得2分,获得过市级建筑设计奖项的得1 分。(此项限评一个获奖项目,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本奖项不包括专项设计奖项,如结构专项、绿色专项、装修专项、 BIM专项、机电专项等。投标人须提供设计合同、 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如发证时间与发文时间不一致,以发文日期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汇总规则:(略) |
| 2.2.4(2) | 设计方案 | 总体设计思路(0~5.(略)) | 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充分阐述设计思路和设计策略,与周边环境协调,设计合理可行。(优=5.(略);良=4.(略);中=4.(略);差=3.(略);无=0) |
| 项目认知(0~5.(略)) | 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使用需求和特点,对本项目上位规划、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场地现状基本情况、设计任务等方面认识的程度。(优=5.(略);良=4.(略);中=4.(略);差=3.(略);无=0) |
| 建筑功能(0~5.(略)) | 建筑布局和功能分区科学合理;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建筑设计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各项经济技指标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5.(略);良=4.(略);中=4.(略);差=3.(略);无=0) |
| 建筑造型及造型表现(0~5.(略)) | 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功能和形式统一,建筑风格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立面设计符合建筑的功能要求,景观设计体现建筑特征,提供相应的效果图。(优=5.(略);良=4.(略);中=4.(略);差=3.(略);无=0) |
| 绿建方案设计(0~5.(略)) | 绿建方案合理可行、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优=5.(略);良=4.(略);中=4.(略);差=3.(略);无=0) |
| 成本控制(0~5.(略)) | 建立健全全过程、全周期成本控制管理机制,明确成本控制节点、责任与流程。投资估算准确合理,造价水平符合工程实际;设计、施工、采购各阶段成本管控措施清晰有效;对工程变更、签证、索赔及价格风险具有预判及应对措施,能够做到事前控制、事中监管、事后核算,确保项目成本始终处于可控状态。(优=5.(略);良=4.(略);中=4.(略);差=3.(略);无=0) |
| 质量控制(0~5.(略)) | 设计质量控制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措施可靠。(优=5.(略);良=4.(略);中=4.(略);差=3.(略);无=0) |
| 进度计划(0~5.(略)) | 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分析工程进度计划,对项目的总体进度计划提出合理可行的设计措施。(优=5.(略);良=4.(略);中=4.(略);差=3.(略);无=0) |
| 合理化建议(0~5.(略)) | 对项目重难点进行分析,建议方案完整、科学、可行、经济、措施得力。(优=5.(略);良=4.(略);中=4.(略);差=3.(略);无=0) |
| 方案完备性和成果表达(0~5.(略)) | 图纸规范完整,内容准确,能有效支撑设计方案表达。提供建筑效果图,清晰表达建筑形态、材质、氛围及与周边关系。(优=5.(略);良=4.(略);中=4.(略);差=3.(略);无=0) |
汇总规则:(略) |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略)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1名(0~6.(略)) |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4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3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2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建筑专业负责人2名(0~6.(略)) |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1分/人;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2分/人;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1分/人。(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结构专业负责人2名(0~6.(略)) |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人;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2分/人;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1分/人。(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0~3.(略)) | 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0~3.(略)) | 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0~3.(略)) | 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0~3.(略)) | 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汇总规则:(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