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分行本级、西宁市分行办公家具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分行本级、西宁市分行办公家具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青海省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略)%。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青海省分行本级、西宁市分行办公家具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分包个数:(略)
2.2交货时间:(略)
2.3交货地点:(略)
2.4招标范围:(略)
2.5项目预算(含税):(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许可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第三方审计的((略)或(略))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
3.3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须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并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3.7供应商应说明与农发行员工的利害关系。利害关系的公司包括员工本人、亲属、近亲属及其他利害关系设立、控股或具有实际控制的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申明书,格式自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日上午(略)时(略)分至(略)时(略)分,下午(略)时(略)分至(略)时(略)分(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宁市五四西路(略)号新华联国际中心3号公寓(略)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略).(略)元,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购买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略)
开户名:(略)
银行账号:(略)
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材料:(略)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上午(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西宁市五四西路(略)号新华联国际中心3号公寓楼(略)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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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