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西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吸收塔除雾器改造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人:(略)
招标项目编号:(略)
项目业主(或发包人):(略)
项目资金来源:(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略)
项目规模:(略)
项目整体进度:(略)
2.2招标范围
根据两台吸收塔除雾器固有空间,从除雾器材质、安装角度等方面对除雾器选型进行优化,并完成#1、2吸收塔屋脊式除雾器及冲洗水管道等附属设施系统(吸收塔内设备系统)拆除、供货、安装。
主要工作内容:
完成#1、2吸收塔屋脊式除雾器及其冲洗水管道等附属设施系统(吸收塔内设备系统)更换改造工程,包括拆除#1、2吸收塔原有屋脊式除雾器及其附属设施系统,并清理除雾器区域堵塞浆液,并根据更换新的除雾器及其附属设施系统,对拆除后设备及管道系统运输至指定地点统一对方保管,并对拆除部分固废垃圾进行外运处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略)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近(略)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略)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投集团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投标人在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已完成2项国内(略)MW及以上并网火电机组脱硫吸收塔除雾器更换或安装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6)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7)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提供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8)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9)核查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若法人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略))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4月(略)日。
热线服务:(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