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古浪县黄羊川镇石城子西电石用石灰岩矿采矿权公开出让公告(公告文号:(略)
为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矿业权出让底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武威市人民政府批准,武威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武威九方拍卖有限公司,通过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甘肃省古浪县黄羊川镇石城子西电石用石灰岩矿采矿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
一、出让人
名称:(略)
场所:(略)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略)
场所:(略)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项目':(略)
-1?'开采矿种':(略)
地理位置:(略)
面积:(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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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 (略) |
资源储量:(略)
开采标高:(略)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略)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略)
拟出让年限:(略)
起始价:(略)
起始出让收益率:(略)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2.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3.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且不存在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的情形。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纳入甘肃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矿业权竞买。7.竞买人须具备对矿产资源进行绿色勘查开发利用、对矿区进行治理、生态修复以及绿色矿山建设的经济实力与能力。竞买人需对以上要求做出承诺,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交承诺书。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略)
挂牌时间:(略)
现场:(略)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略)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略)
申请报名方式:(略)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略)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采矿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首位报价的竞买人,可以出让起始价报价;随后所有竞买人以报价先后顺序在现报价基础上以公告公布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增价报价。2.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底价,挂牌成交。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1.竞买人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前提下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略)〕(略)号)《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甘发改规范〔(略)〕2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2.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存在不可预知的自然因素。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该矿业权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竞买人应自行承担相关法律风险。3.竞买人应自行前往拟出让采矿权矿区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并向出让人申请查阅地质报告,对资源量及矿种品质等数据进行查阅,做到对出让矿权进行充分了解后参与竞买并对自己竞买出让矿权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4.竞买人通过注册的“用户名(手机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用户名和CA数字证书进行的所有活动负法律责任。5.本次出让矿业权成交后,竞得人除缴纳矿业权出让成交价外,还需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向武威九方拍卖有限公司全额支付约定的佣金;前期勘查投入费用具体事项与古浪县自然资源局协商为准;同时,竞得人须按《武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武威市财政局关于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的规定向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矿业权交易服务费。竞买人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的,表明其对上述事项已全面知悉,并认可本公告处理上述事项的意见。5.竞得人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要符合当地产业规划要求,在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后,加快资源开发利用步伐。6.首次出让年限、开采方式、开采标高三项内容以最终评审通过的开采方案及有关会议为准确定,到期后可按规定进行延续。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严格对照绿色矿山建设条件和标准在矿山正式投产1年内通过绿色矿山评估核查,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7.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林草、文保、采矿用地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在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文物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等相关用地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开采过程若存在与已设矿业权范围重叠,需按要求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或出具不影响已设矿业权人权益承诺。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8.竞得人不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土地复垦等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甘肃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9.竞买人一旦竞买成交成为竞得人,如未能按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规定履行责任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签署《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未及时签署《采矿权出让合同》、未及时缴纳采矿权成交价及相关费用等),将构成本出让公告规定的违约行为,出让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在第二次出让行为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就再行出让与首次出让形成的成交价差额,作出行政决定向首次竞得人进行追索,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略).竞买人为外商企业的,应遵守相关法律及规定。(略).竞买人自行承担交易、政策、不可抗力等因素产生的经济风险。(略).为保障竞买人的合法权益,具体事宜咨询武威市自然资源局及古浪县人民政府。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涉及政策问题的,在公告期内可书面向武威市自然资源局直接提出,联系电话:(略)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前提下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略)〕(略)号)《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甘发改规范〔(略)〕2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1.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武威日报》、自然资源部网站、武威市政府网站、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媒体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媒体发布。2.本次采矿权公开出让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需认真考察与实地踏勘,详细了解出让范围已有地质资料及周边已设矿业权情况,对出让范围内及周边可能存在的村庄、道路、铁路、水体、地下管线、输电线路、水利设施、地表附着物等外部条件作充分了解,并做好后期开采活动的风险评估,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3.本次采矿权公开出让不接受信件、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方式报名、报价。4.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武威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和通知。
本公告在武威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