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阿里地区分公司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询比文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阿里地区分公司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本项目采用公开询比方式采购。第一次发布询比公告,参与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第一次公开询比失败。现发布第二次公开询比公告,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阿里地区分公司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概述:
该项目需采购阿里地区分公司的职工食堂外包服务,服务期限为(略)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略)年6月(略)日。项目服务期内的估算总预算(含税)为(略).(略)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该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该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企业是“三证合一”的新营业执照,则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即可),具备餐饮服务相关营业范围,能够开具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在信用中国、裁判文书、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征信平台无可能影响项目执行的诉讼、被执行及不良信息等记录;近三年承接过的项目无食品安全事故及转包、欠薪信访等不良记录,无围串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3.该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该项目要求供应商在区内具备固定的营业场所并出具证明及承诺文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略)
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供应商未被中国邮政企业列入采购供应商黑名单管理限制范围。。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要求:
开标形式:(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西藏商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