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略)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投标人未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近5年内((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具有2个(略)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项目总承包或施工投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合同包括首页、合同范围、签字页等关键信息。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时间为准)。 3.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3年及以上集中式光伏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职务的履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具有3 年及以上集中式光伏项目担任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工程管理经验。 4.投标人近(略)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略) 个月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且未进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重庆电力有限公司系统内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的承包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