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略) 惠州惠城至惠阳霞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JA1标段施工(工程编号:(略) 一、招标公告“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郭工”变更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郭蓉” 二、招标文件“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郭工”变更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郭蓉” 三、本项目于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内,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交易系统上收到了投标人提出的询疑函。经研究决定,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予以澄清,现以补遗书形式回复如下:(略) 1、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P(略)页和P(略)页(略).1物价波动价格调整条款,我方正式提出答疑澄清申请:(略) 答:(略) 2、招标文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类似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是否业绩中包含交安工程就符合要求,还是需要单独的交安工程专项业绩? 答:(略) 3、同一业绩同时满足多项条件的,是否可分别单独计算? 答:(略) 4、投标须知中计划开工日期为(略)年4月(略)日,项目截标时间为(略)年5月8日,是否需要重新调整计划开工日期和计划交工日期,若调整,请明确计划开工日期和计划交工日期? 答:(略) 四、因补遗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 五、其他内容不变,若本补遗书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本补遗书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单位:(略) 日 期:(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