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竞标公告
项目编号:(略)
本招标项目:(略)
1.竞标项目简介
1.1竞标项目名称:(略)
1.2招标人:(略)
1.3招标代理机构:(略)
1.4竞标服务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略)
1.5招标控制价:(略)
1.6招标范围:(略)
1.7服务期限:(略)
1.8项目地点:(略)
1.9项目标段设置:
标段一:(略)
标段二:(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如水泥窑协同处置等工艺)”或“危险废物处置包含非填埋形式的其他处置方式(如焚烧等)”相关内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履行合同义务,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2)投标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略)年版)》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全过程信息化监管要求,处置流程、环保排放、安全管理等均符合现行有效规定,无违法违规处置记录,确保危险废物处置全链条合法合规,严禁任何形式的填埋处置行为,坚决杜绝非法倾倒、堆放、遗撒等违法行为。同时,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等相关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3)投标方须持有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招标方产生的全部危险废物类别及代码(如HW(略)废矿物油、HW(略)乳化油、HW(略)含油沾染物及废活性炭等),许可方式为“综合利用(如水泥窑协同处置等工艺)”或“焚烧”,严禁单一的“填埋”处置方式,许可证有效期须覆盖本次招标合同履行期限(若合同履行期限超出许可证有效期,投标方须承诺在有效期届满前完成许可证续期,并提供有效续期证明)。
(4)投标方须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危险废物处置场所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具备对应处置装置完善的环保治理设施,能够确保危险废物在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等污染物达标排放,持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若地方有相关要求),提供近1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污染物排放检测报告,检测结果符合国家及地方排放标准,无超标排放记录。
(5)投标方须具备完善的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置能力,能够有效防范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过程中的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安全风险,保障人员、设备及周边环境安全。须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废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综合利用等关键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确保全流程可追溯。同时,贮存设施须满足“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六防要求,配备相应的泄漏收集设施。
(6)危险废物收集、运输环节:(略)
(7)投标方须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间,严格遵守本次招标原则及资质要求,不擅自更改处置工艺、不违规处置危险废物、不将危险废物转包或委托给无资质单位处置,若违反承诺,自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承诺函。
(8)(略)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项目业绩;
(9)财务状况良好,近1年((略)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略))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参与,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为准。
注:(略)
3.竞标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参加竞标活动的单位,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日上午(略)时(略)分至(略)时(略)分,下午(略)时(略)分至(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到青海省国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略)号夏都青藏大厦(略)楼(略)室)购买竞标文件。
4.2竞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元/份,售后不退(现金)。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下午(略)时(略)分,地点为:(略)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拒绝接受。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竞标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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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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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