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食安委,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县级相关部门:
现将《高县202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高县202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高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3年8月14日
高县202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标对表“四个最严”要求,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全面抓好2023年全县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结合《宜宾市202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及我县实际,现明确如下重点工作:
一、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构筑社会共治格局
(一)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包保干部全员培训、包保干部和包保主体动态管理、督查考核一体推进等工作机制,逐步实现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常态化(县食安办)。深入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持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行动,加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抽考力度,督促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五类食品企业按规定配齐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精准防控风险隐患(县市场监管局)。
(二)配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组建创建工作专班,强化创建工作力量(县食安办牵头)。以创建为抓手,按照《落实宜宾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责任分工方案》,明确创建清单和实施节点,确保责任落实落地,全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将创建任务纳入2023年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核指标(县食安办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营造共创共建共享氛围,通过全方位、多视角、高密度的宣传报道,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县食安办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督查机制,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查检查,强力推动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县食安办牵头、县委目标绩效办配合)。建立红黄旗制度,实行红旗引路、黄旗问责,提高各镇党委政府重视度(县食安办)。
(三)推进反食品浪费工作。发布防止和减少餐饮浪费公告(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经信科技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餐饮行业反食品浪费制度规范,推动反食品浪费要求纳入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县经信科技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加强粮食储备流通过程中的节粮减损指导(县发展改革局)。督促食品销售企业严格落实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要求。以婚宴、自助餐、餐饮外卖为重点加强监管执法。采用捐赠、拍卖、义卖等方式,提升食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再利用效率(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反食品浪费宣传,倡导节俭风尚,推广典型经验,曝光负面案例(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局、县经信科技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推进“双安双创”工作。巩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配合市食安办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县食安办牵头)。争创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县农业农村局)。
(五)开展宣传引导。按照中省市统一部署,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县食安办牵头,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参加传播特殊食品好声音网络科普竞赛活动(县市场监管局)。及时报道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宣传先进典型,开展舆论引导,帮助群众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发挥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开展食品安全主题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健康科普知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县委宣传部、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林业竹业发展服务中心、县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入推动食品安全志愿服务发展,加强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各类志愿活动(县食安办、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着力夯实基层基础,构建长效工作机制
(一)加强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探索各级食安办实体化运行机制,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统筹凝聚工作合力。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指导和督促各镇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县食安办)。健全部门间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机制(县市场监管局)。
(二)健全法规标准体系。贯彻落实《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修订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办法(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信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入推动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县市场监管局)。
(三)提升风险评估与抽检监测水平。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部门通报会商和信息交流(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部门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以上。选择重点品种项目,探索开展延伸性监测。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推动“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县市场监管局)。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将小品种纳入监测和整治范围。农业农村部门定量抽检农产品样品量达到1.2批次/千人以上。聚焦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开展专项风险评估(县农业农村局)。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提升粮食检验监测能力。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品种和地区实施重点监测(县发展改革局)。制定县级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完成县级食用林产品及产地土壤质量监测任务(县林业竹业发展服务中心)。
(四)强化技术支撑。稳定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深入实施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集成推广绿色防控技术,从源头降低农药使用安全风险。积极推广常规农药快检技术(县农业农村局)。大力推进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加强相关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建设(县经信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研究食品安全穿透式监管内涵和外延,在实践基础上探索建立穿透式监管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工作流程(县市场监管局)。压实食品安全工作属地责任,用好乡镇、村社等基层工作力量,打通食品安全治理“最后一公里”(县市场监管局、县委政法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优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政策环境,鼓励和支持食品企业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动地方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机制(县市场监管局)。
三、突出重点领域监管,务求工作实效
(一)加强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监管。督促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农产品市场、医院等重点场所食品生产经管者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规范许可资质、流程布局、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等条件,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管理;紧盯旅游高峰期,防范发生因超限量、超能力提供餐饮服务而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城管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林业竹业发展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全覆盖风险隐患排查。推进以“互联网+明厨亮灶”为重点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督促落实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推动校外供餐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全覆盖,提升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推进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90%(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重点品种监管。持续推进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全面实施《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版)》。优化保健食品备案管理,持续推动落实备案“跨市通办”,实现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对接、单点登录和数据全量、实时汇聚(县市场监管局)。巩固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成果,促进保健食品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经信科技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加强湿米粉、湿淀粉、酵米面制品、蔬菜制品监管。整治白酒小作坊“双签留样”不落实、食品生产委托加工和标签标识不规范、醇基燃料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持续治理食品生产环节“两超一非”问题,强化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管。防范白酒非法添加、误饮误食醇基燃料风险(县市场监管局)。推进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定点企业到期换证工作(县经信科技局)。
四、牢牢把握关键环节,切实强化风险防控
(一)强化产地环境治理。进一步净化产地环境,加强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深入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持续推进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县生态环境局)。落实耕地分类管理制度,优化完善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加强技术指导,阻断或者减少污染物进入农作物食用部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农业农村局)。
(二)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持续深入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聚焦13个重点品种,严打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开展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加密上市期巡查检查和抽检频次。组织实施养殖规范用药专项整治行动。对克百威、灭多威、涕灭威、氧乐果等4种高毒农药采取禁用管理措施(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农产品监管力度。对农产品生产主体实施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加强屠宰行业管理,督促屠宰企业严格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县农业农村局)。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严把粮食质量安全关。加大对政策性粮食出入库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用作食用用途。完善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生产者、经营者和安全管理人员行为(县发展改革局)。
(五)强化重点环节监管。加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按照“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原则,不断完善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食品销售风险分级动态管理。积极融入川渝协作,开展大型食品销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检查,促进企业质量管理科学化、规范化。贯彻落实《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县市场监管局)。大力推广使用冷链物流运输服务标准规范,加强对冷链运输过程监管,提升冷链运输服务品质(县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四川省预制菜冷链配送指南》,为预制菜配送流通环节的安全管理提供技术保障(县市场监管局)。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提升餐饮行业标准化水平,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鼓励餐饮外卖对配送食品进行封签。探索推广厨余垃圾处理技术和标准,提升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县发展改革局、县经信科技局、县住建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餐饮环境卫生提升年”行动,聚力提升餐饮环境卫生水平,打造“清洁厨房”,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要求。贯彻落实《四川省餐饮服务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多维度工作机制,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县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营养与健康学校试点建设(县卫生健康局)。
五、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紧盯目标,持续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牢牢紧盯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各项子行动年度目标,持续推进农药、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强化源头污染治理。切实抓好校园食品、特殊食品、进口食品、农村食品和网络食品监管,强化重点领域整治。聚力提升餐饮、小作坊和粮油、白酒、乳制品、肉制品等重点环节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做好标准制(修)订和风险监测,规范化建设食用农产品市场(县食安办牵头,各子行动责任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面排查,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力巩固“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基础成果,持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断提升检查覆盖率和问题处置率;针对连续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全国调度会通报问题较多的重点品种,适时开展“回头看”工作,持续保障食品安全稳定大局(县市场监管局)。
六、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强化反向震慑效应
(一)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深入开展“铁拳”行动和“春雷行动2023”,聚焦重点领域查办一批违法案件,严打重处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实施行业禁入(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昆仑2023”专项行动,突出打击食用农产品涉违禁物质、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非法添加,以及餐饮环节制售伪劣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网络销售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探索打击食品中非法添加新型化学衍生物犯罪(县公安局)。严厉打击使用禁限用药物、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县农业农村局)。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督管理等领域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实践探索(县检察院牵头,县法院、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建立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贯彻落实《四川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分级监管办法(试行)》,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综合食品安全风险与信用风险因素,科学评定企业风险等级。将抽检不合格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将相关市场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县市场监管局)。推动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评价机构开展诚信评价工作(县经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
七、加强监管系统建设,提高综合治理能力
(一)推进智慧监管。推广运用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系统、第三方冷库备案系统信息化建设,加强备案数据归集对接,推进数据信息互通互享,用好四川省食品安全监管平台。加快推进重点食用农产品信息化追溯数据归集。加快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和食品小作坊备案系统建设,推动数据及时准确归集,加强数据统计和分析研判(县市场监管局)。利用数字技术构建食源性疾病溯源分析等应用新场景,加强监测大数据融合和综合分析(县卫生健康局)。积极参与开展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与控制关键技术研究,提升食品安全精细化主动防控水平(县经信科技局)。积极参与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体系平台建设(县经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推进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许可认证制度改革,促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
(一)推进许可认证制度改革。强化食品经营许可数据归集和电子证推广。推进食品生产许可“全程网办”,实现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电子化管理。全面推动实施“开饭店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县市场监管局)。推动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等食品农产品认证实施工作。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完善食品生产企业“认证+监管”联动机制(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深入推进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县市场监管局)。建设一批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扩大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深入开展屠宰企业撤停并转,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技术(县农业农村局)。积极确立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重点培育优势产区、核心产业链。推动食品工业的预制化发展(县经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千企万坊”帮扶行动,促进企业建设高标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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