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下达文山州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改造小区21个、1222户、97栋、14.22万平方米。根据申报情况,现将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县(市) | 小区数 | 居民户数 | 楼栋数 | 改造面积 (万㎡) |
文山市 | 5 | 216 | 17 | 2.47 |
砚山县 | 10 | 493 | 51 | 7.18 |
丘北县 | 5 | 267 | 11 | 1.42 |
富宁县 | 1 | 246 | 18 | 3.15 |
全州合计 | 21 | 1222 | 97 | 14.22 |
二、进度目标
各县(市)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措施,强化工作统筹,压实工作责任,高质量编制改造方案和资金平衡方案,加强工作调度;严格把好群众意愿关、范围标准关、质量安全关、资金支付关和进度时效关,确保项目如期开竣工。2024年计划实施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要确保2024年10月底前全部开工。
三、工作重点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要统筹考虑群众意愿、规划布局、安全隐患等因素,坚持基础类改造应改尽改,完善类改造能改则改,提升类改造宜改则改,落实“楼道革命,环境革命,管理革命”的要求;加强房屋改造前鉴定排查,严禁将危房纳入改造范围;积极探索城镇小区可持续改造运营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力共担机制;同步推动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治理,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将消防安全改造工作纳入改造范围同步实施改造;重点加强社会民生领域补短板建设,聚焦“一老一小”问题,将更多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养老托育、无障碍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协调推进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作;改造后的小区要同步成立党组织、业主委员会和引入物业管理企业,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切实维护改造成果。
文山市要围绕“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环境、推进智能化服务、健全社区治理机制”等方面,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工作,加快打造3-5个完整社区建设试点,确保2024年10月底前取得实效并通过评估验收。
四、资金管理
各县(市)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要求,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和闲置财政补助资金及预算内资金。要加快预算执行,当年度中央和省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补助资金执行进度不得低于95%。绩效评价结果是分配补助资金、制定调整相关激励支持政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质量安全监管
严格落实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质量安全管控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切实加强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要突出抓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以及各类标准、规范的执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达标。
联系人及电话:廖亚军,2192440。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