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单位:广西盛天舜兴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扶绥县新宁镇南密路404号 ?邮政编码:53210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雷相仕?职务:总经理?联系电话:1397817XXXX
违法事实及证据:2024年5月15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崇左市应急管理局和扶绥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广西盛天舜兴矿业有限公司广西扶绥县龙头乡肖汉西高峰山矿区石灰岩矿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矿山缺少防排水系统图和采场边坡工程平面图及剖面图的情况。主要证据有《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非煤矿山安全现场抽查检查记录》、《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非煤矿山安全监察移送书》、《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询问笔录。
该项事实违反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4.1.9“露天矿山应保存下列图纸,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地形地质图、采剥工程年末图、采场边坡工程平面及剖面图、采场最终境界图、排土场年末图、排土场工程平面及剖面图、供配电系统图、井下采空区与露天矿平面对照图、防排水系统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等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给予广西盛天舜兴矿业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的行政处罚。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款至扶绥县财政局(代收缴专户),账号:2004710104000326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崇左扶绥县支行,款项来源:扶绥县应急局罚没款(注:如转账,请拿银行转账通知单到扶绥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开具发票;如现金存入,请先到扶绥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领取非税收缴款书后方能存入),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扶绥县人民政府或者崇左市应急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扶绥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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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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