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
(全日制大学生专享)
2022年,从杭州市区入伍的全日制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为40625元;在此基础上,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专科毕业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增10%,为44688元,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增20%,为48750元(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按照当地标准执行)。
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纳入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发放范围;根据浙委办发〔2020〕36号,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享受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待遇,分别按大专和本科毕业生标准发放。
上半年征集的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6月份取得毕业证的,按应届毕业生统计发放。
2、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可领2年)
2022年,从杭州市区入伍的义务兵家庭,每年优待金为36837元。
进藏义务兵家庭每年优待金按3倍发放(每年实际发放110511元);入伍后部队调防至西藏地区执行任务3个月以上的士兵,按照进藏兵标准享受家庭优待和安置政策。
在艰苦地区三类区以上和特类岛屿内服役的义务兵年优待金为2倍(每年实际发放73674元),2023年递增(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按照当地标准执行)。
3、学历升级
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可以申请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就业创业
在杭州市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招聘时,根据省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
各区、县(市)根据当年事业单位招聘的实际情况,推出一定数量的符合退役士兵就业的事业编制岗位,招聘录用退役大学生士兵。
向社会招考乡镇(街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等岗位时,根据省有关规定和岗位实际需求情况,重点面向全日制大学毕业生的退役士兵招考。按不低于20%的比例招聘经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合格的退役士兵(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对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经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合格的退役士兵可免试录用。
退役大学生士兵在3年内参加大学生“村官”招聘时,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