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经本局立案调查的一批长期停业未经营个人独资企业案件,现已调查终结。该批个人独资企业未依法报送2021年度、2022年度企业年度报告,经本局对其登记的住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已不在该地址经营,以及连续两年未报税,处于长期停业未经营状态,且未办理注销登记,其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所指的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拟决定吊销该批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因当事人不在登记住所,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文书,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本局联系部门:埌南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0774-7016755
联系地址:藤县埌南镇政府大院内综合办公楼一楼埌南市场监督管理所
特此公告
附件:1.拟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个人独资企业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名单
2.有关个人独资企业的《行政处罚告知书》
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7日
拟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个人独资企业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号 | 信用代码 | 法人代表 | 地址 | 行政处罚告知书文号 |
1 | 藤县埌南福全果场(微型企业) | 450422300010185 | 91450422051037436A | 覃子坚 | 藤县埌南镇泗门村五组 | 藤市监罚告〔2024〕97号 |
2 | 藤县埌南文彬三黄鸡养殖场(微型企业) | 45042200007690 | 91450422061702524H | 邓文彬 | 藤县埌南镇泗门村三组3号 | 藤市监罚告〔2024〕98号 |
3 | 藤县埌南钦光水果种植场(微型企业) | 450422300011897 | 914504220575154436 | 廖钦光 | 藤县埌南镇界田村外田组 | 藤市监罚告〔2024〕99号 |
4 | 藤县埌南进坤养殖场(微型企业) | 450422300010361 | 91450422052728669R | 李进坤 | 藤县埌南镇界田村外田组 | 藤市监罚告〔2024〕100号 |
正文e附件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