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 其他服务 | 市民公园等项目安置房抽签选房服务项目 | 市民公园等项目安置房抽签选房服务项目 | 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1、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展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摸底调查、咨询服务、制定选房方案及配合公示、调查数据分析、组织谈判、参与采购人相关会议、协助采购人调解与被拆迁人的相关纠纷等,由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工作进展情况,综合研判确定选房人名单的时间节点,选房人名单确定之日起,10日内完成抽签方案(含办法及流程等)及日期、方案报备、公告及通知等工作。 其中,抽签方案需根据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相关房屋补偿条例,项目要求结合房源情况,户数来制定,日常工作约8人,选房活动约50人(视工作需要增减) 2、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进行活动策划、完成抽签活动,并负责抽签活动现场统筹、组织及执行工作,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租赁与布置、活动策划、提前预演、现场签到、临聘安保、身份确认、结果确认、现场秩序、场地租赁搭建、临候区及通道搭设、宣传物料、登报、寄挂号信、活动主持人、封签、协助公证机关开展公证工作、录音拍摄录像工作、服务过程中的后勤保障、设立现场咨询岗位等。 3、抽签活动结束,负责抽签活动的后期工作,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开展后续沟通谈判等工作,定期对未达成补偿意向的安置对象制定工作计划、结果统计及面积差异结算的测算、交接公证材料、收楼通知书及结算通知书的制作及寄发、协助进行补充协议的签订、结果数据统计及资料整理移交工作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抽签、选房、收楼工作完成。分房活动约4个月,完成分房后续工作约24个月 | 1期:一、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成交供应商需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并提供本项目的相关文档和验收所需资料,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验收工作。 二、项目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2、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各方共同认可的合理要求;上述各类标准与法规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 | 2,137,014.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