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海洋发展局用海变更公示
以下申请人拟在庄河市海域进行海域开发活动,现予以公示:
申请人:三峡新能源大连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三峡新能源大连市庄河Ⅲ(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
用海位置:大连市庄河黑岛电厂南部海域
用海面积:原申请用海面积358.6288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85.4541公顷,海底电缆管道面积273.1747公顷。宗海位置变更后项目申请用海面积348.2353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面积87.4457公顷,海底电缆管道面积260.7896公顷。
工程名称 | 用海方式 | 变更前面积(公顷) | 变更后用海面积(公顷) |
一级 | 二级 |
风机 | 单桩基础 | 构筑物 | 透水构筑物 | 83.5087 | 85.6104 |
海上升压站 | 海上升压平台 | 1.9454 | 1.8353 |
海底电缆 | 35kV海缆 | 其他方式 | 海底电缆管道 | 180.0049 | 159.1007 |
220kV海缆 | 93.1698 | 101.6889 |
合计 | 358.6288 | 348.2353 |
用海期限:22年(申请用海截止日期与原不动产登记证书08930077截止日期一致,为2046年4月20日)
用海坐标:见附表
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该海域使用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邮寄至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庄河市新华路南段53号庄河市海洋发展局,邮编:116400
庄河市海洋发展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