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简永丰介绍厦门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有关情况: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我国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厦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两新”工作。自今年3月国务院印发“两新”工作行动方案以来,厦门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系统制定我市“两新”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努力创新、精心施策,不断完善财政、金融、要素、科技等保障措施,全面推动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执行标准引领、优势产品供给等五大行动落实落细。“两新”工作的深入推进将有力促进投资和消费,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的态势,引导我市产业结构升级,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打造新发展格局节点城市。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好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今年7月24日印发的《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有关工作部署,厦门市抢抓“两新”重大政策机遇,制定出台了《厦门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更大的政策力度推进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挖掘消费潜力、提振消费能力、激发内需活力,让企业和个人消费者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提高生活品质。
此次我市出台的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措施有如下几方面特点。
《实施方案》在继续实施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基础上,将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纳入补贴范围;增加支持家电家居产品以旧换新补贴,例如,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等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智能家居消费等;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进一步拓展农业机械补贴品类。
对符合条件的汽车报废更新,将补贴标准由此前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分别提高到2万元和1.5万元。对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等方面的补贴标准,较此前均有大幅度提升。
我市计划今年安排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共计超过10亿元,其中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与我市财政资金分担比例为85:15。我市各有关部门将加大技术力量投入和风险管控力度,推动补贴发放工作高效、顺畅、安全,确保真金白银尽快直达消费者。
下一步,我市各有关部门将加快出台消费品以旧换新各领域实施细则。其中,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及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实施细则由市商务局牵头出台,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实施细则由市住建局牵头出台,酒店电视终端更新等补贴实施细则由市文旅局牵头出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实施细则由市民政局牵头出台,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由市交通局牵头出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由市农业局牵头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