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由当地农户用作农肥,不外排;施工废水排入三级沉淀池进行相应处理后回用,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回用。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施工期环保管理,加强施工扬尘控制,建筑施工场地必须湿法作业、打围作业、硬化场地、设置冲洗设施、配齐保洁人员和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运渣车辆超载、露天切割、拋撒建筑垃圾;加强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度和颗粒物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噪声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产噪设备布置和使用时段,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和维护,避免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在厂内集中堆放暂存,定期由建筑垃圾清运公司运至建筑垃圾场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选矿废水、化验室废水、地坪冲洗废水、机修废水(先经隔油处理)全部通过管道排入二级沉淀池(100立方米)处理,清水自流进入山下回水泵站(300立方米);再泵回选厂高位水池供选厂循环使用,底部浓浆泵送至选矿车间浮选。初期污染雨水经雨水截流沟收集,自流进入选矿车间事故应急池(兼做初期雨水收集池;500立方米)中暂存,再分期进入选厂二级沉淀池处理,最后回用于选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全部用于厂区绿化、农灌。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原矿卸载、原矿破碎以及筛分过程产生扬尘。项目采用了密闭式破碎、筛分设备;并拟在破碎站矿仓受料点、槽式给料机给料点、破碎机的受料与卸料点、破碎点等产尘点设置粉尘净化系统,采取“脉冲布袋除尘器”工艺,设计总风量为Q=15000立方米/小时,经净化后的废气经1根15米的排气筒排出。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合理布置噪声源,优化生产运行方式。选用低噪声设备,例如更换低噪音风机、负压式排气罩、消声器等;安装震动设备设减振器;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以减少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选矿尾矿通过尾矿浆管道送至汉源锦泰矿业有限公司尾矿综合利用项目尾矿综合利用车间制成建筑用砂理;选厂除尘灰全部进入一段磨矿工序;药剂包装袋(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药剂厂家回收利用;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采取“桶装+托盘”形式,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定期交汉源县环卫部门处置。 (五)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浮选车间、脱水车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选厂废水二级沉淀池、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机修室、化验室、药剂房采取重点防渗;破碎站、磨矿车间、尾矿泵站、回水泵站、供配电系统、选厂高位水池、原矿堆场、精矿仓(包括铅精矿仓、锌精矿仓、硫精砂仓)、废气处理设施等区域采取一般防渗;办公生活设施、地磅室等区域采取简单防渗,防止区域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安全评价手续相关要求,落实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规范设置各种安全警示标志、逃生避难及风向标志,建立完善可行的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及消防废水处置系统,定期进行电路、电气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二是严格各类危险废物的集中统一收集,设立专用危险废物暂存点;分类存放,按规定设立标志牌,并对暂存点的地面作防渗防漏处理,暂存点周边设置围堰。危险废物统一送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三是建立健全环境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做到专人管理、专人负责,保障应急物资和技术装备,强化设备运行管理,定期检查和保养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保证其正常运行,避免物料泄漏、废水、废气外泄,影响外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