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在地区: | 江苏-南通-崇川区 | 发布日期: | 2025年3月4日 |
日报讯 (记者沈佳颖)3月3日是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滨江临海的南通,有着丰厚的生物“家底”。近年来,我市持续优化生态“大环境”,着力改善候鸟“中转站”,积极重塑小种群“分布地”,水清岸绿、鸟语花香的生态画卷愈发鲜活可感。2021年以来,我市累计新增造林面积2.24万亩,修复湿地面积0.5万亩,整合优化后5处自然保护地总面积达52.8万亩,森林覆盖面积、湿地保护面积、自然保护地面积总和均位居全省前列,基本实现“一般变好”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发展目标。
生态环境蝶变,让江海大地的鸟类“朋友圈”越来越丰富。2023年12月,我国首批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公布,其中如东小洋口沿海滩涂湿地勺嘴鹬重要栖息地、启东长江口湿地候鸟重要栖息地和海门蛎岈山湿地候鸟重要栖息地3地入选。我市还建成省内首个勺嘴鹬保护小区高潮栖息地,让越来越多的鸟类从“途经者”变成“回头客”。
2021年,南通引入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旗舰动物——朱鹮,填补全省空白。3年后,4只“南通籍”朱鹮宝宝破壳而出,创下全省首例人工孵化朱鹮成功纪录,对朱鹮在江苏重现“历史分布地”具有里程碑意义。从天到海,我市积极重塑小种群“分布地”的步履不停。近3年,海门蛎岈山国家级海洋公园累计增殖3000万个壳高≥1cm的牡蛎稚贝,随着新项目实施,该海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一定成效。
野生动物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生态系统的整体平衡和可持续发展。为持续加强全省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3月1日起,《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等禁猎事项的通告》正式施行,明确全省禁猎区、禁猎期、禁猎对象、禁用猎捕工具和方法等细则。
我市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始终将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为守护林、田、湖、草、沙的重要举措,从行政执法到刑事司法,形成合力重拳打击遏制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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