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发〔2019〕116号)的要求,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对四川七仙湖省级湿地公园(郝家村水库)、惠泽水库、高县来复国有林场、高县一号井田、高县文江镇大桥村庙坝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权和高县文江镇花庄村榜上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权等6个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6个登记单元,分别是:
(一)四川七仙湖省级湿地公园(郝家村水库)、惠泽水库2个登记单元。以各自管理范围界线为基础,预划登记单元范围。
(二)高县来复国有林场1个登记单元。以国有林场森林经营界线为基础,预划登记单元范围。
(三)高县一号井田、高县文江镇大桥村庙坝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权和高县文江镇花庄村榜上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权3个登记单元。以矿产资源储量估算范围为基础,结合矿区范围和矿产地范围,预划矿区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自然资源类型为水流、湿地、森林、草原、荒地、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高县9个乡镇(文江镇、罗场镇、蕉村镇、庆符镇、月江镇、复兴镇、庆岭镇、可久镇、来复镇)、80个行政村及单位。
四、其他事项
本次承接高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作业单位为四川省地质调查研究院测绘地理信息中心。所有者职责(代理)履职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五、咨询电话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事项有异议的,可向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地址:高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831—5418827)。
特此通告。
附件:高县2022—2023年度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单元涉及的
镇、村及单位名单
高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