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西安电力中心医院 | 新建住院大楼项目 | 西安市新城区长缨东路99号西安电力中心医院院区内 | 西安汇鑫方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拆除现有污水处理站、热交站、太平间、医废间、营养食堂,拆除总建筑面积1529.22平方米;利用现有空地及拆除区域新建住院大楼,并于新建住院大楼北侧建设垃圾暂存间及污水处理站、液氧站等配套设施;本次新建建筑面积为5400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50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500平方米,新增450张病床。 本次评价不包括辐射环境影响,项目涉及放射性医疗设备的,应根据环保要求需另行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废气:对污水处理站格栅间、沉淀池、污泥池加盖密闭集中收集,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恶臭污染管理,及时清运污泥。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食堂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废水:现有感染楼废水经消毒预处理,餐饮废水采用油水分离器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水同其他废水混合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汇集至新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规定的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安市第五污水处理厂。 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水泵、风机、冷却塔等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等降噪措施,经预测项目东、西、北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南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各敏感点叠加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餐厨垃圾和废油脂分别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输液瓶(袋)收集后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医疗废物、检验废液分类收集暂存于医废贮存库(其中化学性废物及药物性废物贮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经消毒处理后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公众参与:本项目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无需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029-832332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