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1年5月8日向武汉市反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意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按照省、市整改方案部署要求认真组织落实整改。现就市4号问题申请销号,相关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第一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武汉市区域性环境问题突出。督察发现,区域性环境问题仍未得到根本扭转,区域产业结构不合理,面源污染控制精细化不到位,大气污染治理任重道远。??
二、整改目标
以细颗粒物(PM2.5)、臭氧(O?)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治理为重点,加快补齐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污染防治短板,促进辖区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
三、整改情况
2024年,青山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4.6%,同比上升4.2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41μg/m3,同比下降6.8%,超额完成年度目标;重度污染天气1天,同比减少4天。
1.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按照省发改委要求,组织对彩涂机组生产线等5个两高项目准入进行部门联审。按照省、市部署要求,2024年10月全面完成省级清单涉青山区19家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加快实施武汉炼化一体化项目,市领导多次调研推进相关工作,目前拟订了武汉市推动中韩石化炼化一体项目工作专班名单报市政府审阅,搬迁方案已报中石化集团审核,下一步配合市级部门与中石化集团积极对接,做好后续工作落实。
2.做好工业余热集中供热相关工作,供热一级管网已基本覆盖青山区主城区。2024年,我区煤炭消费总量1489.5万吨,较2023年下降0.28%(2023年全年消费1493.75万吨)。以能效达标推动重点领域绿色化改造,督促武钢有限、中韩石化编制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实施方案和改造项目并组织实施。
3.推进火电、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工业炉窑综合整治,我区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已全部完成超低排改造;2023年武钢有限公司完成废气超低排改造并公示;35t/h以下燃煤锅炉已全部关停淘汰。有序推进大企业大气污染排放控制,2020年至2024年,共完成减排项目157个,完成了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4.开展含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推动武钢北湖机制、湖北捷固和博达鸿盛完成了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推进武汉化学工业区VOCs气体自动监控项目建设实施,已完成4个园区边界站点以及2个园区敏感点建设。2020年至2024年,开展机动车尾气路检5253台,入户检测1335台。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2020年以来,我区已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上牌2883辆。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检测工作,对非道机械监督抽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依法查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违法行为8起。
5.强化扬尘污染防控,每月对辖区工地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抽查覆盖率不少于25%,定期通报不文明施工行为。利用机械车辆对主次干道进行集中冲洗,采取人机配合方式使用小型高压水车对严重污染路面进行清洁,采用洗扫结合的“梯形作业”模式开展夜间集中冲洗时,做好全区道路清扫压尘工作。推进重点行业清洁运输,推动青城城运公司和厂前环卫所购置104辆新能源四小车辆,提升新能源作业车辆比例,发展铁路和水路货运,建成了武钢物流铁路专用线。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联系电话:027-86363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