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26 日,天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吹风会,详解新修订的《天津市医疗救助办法》。新版办法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将孤儿等群体纳入保障体系,着力织密困难群众健康保障网。
据介绍,此次修订是对 2021 年版医疗救助办法的完善升级。原制度实施五年间,已累计为 520 万人次困难群众减轻医疗费用负担超 15.5 亿元,民生保障成效明显。立足新形势新要求,天津围绕 “应保尽保” 和服务提质,对救助政策作出系统性优化调整。
新版《办法》在原有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基础上,新增孤儿以及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大病患者(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其中,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可享受资助参保、门诊救助、住院救助及重特大
疾病救助全链条保障;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可享受住院救助待遇。
保障
标准方面,新版办法构建更清晰的 “梯次减负” 格局。参保资助上,特困人员、孤儿实行 100% 全额资助,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资助比例达 90%。住院救助中,特困人员、孤儿救助比例 75%,低保对象 70%,均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同时,大病保险对救助对象实施倾斜,起付线降低 50%、支付比例提高 5 个百分点。
为提升群众就医便利度,天津已在全市遴选 465 家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实现所有街道(乡镇)全覆盖,并全面推行 “一站式” 联网结算。救助对象就医时,系统可自动完成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即时结算,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有效解决以往 “跑腿垫资” 的痛点。
此外,《办法》同步强化基金监管,建立动态筹资调整机制,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对定点医疗机构实施重点监控,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守好群众 “救命钱”。
天津市医保局副局长高连欢表示,下一步将狠抓政策落地执行与宣传解读,确保困难群众及时、足额享受到医保惠民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