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灵武市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要求,拟开展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建设,制定本遴选方案。
一、遴选内容
遴选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3家,分别为:水稻种植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粮食全程机械化生产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蔬菜种植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每个示范场所补助资金10万元,共计划安排补助资金30万元,建设新技术、新品种、新装备示范展示、指导培训、技术观摩等一体化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灵武市区域的涉农企业、农业类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涉农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实行独立的会计核算。
2.种养达到中等规模及以上:示范场所集中连片,粮食种植300亩以上,蔬菜150亩以上,全程机械化示范场所需具备开展全程机械化的配套机械条件。
3.基地推行标准化生产管理,推广示范新技术实现良种、良法、良田、良机、良制配套。
三、申报、评审、公示、确认程序
(一)申报:凡符合条件的涉农主体均可申报。
(二)专家评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的主体进行遴选评审。
(三)确定: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确定承担项目实施的主体。根据计划数量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实施主体。
(四)公示、复议:经确定实施项目的单位,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及广大经营主体监督。公示期间,若发现有违反申报条件及造假者,将取消享受资格。
四、提供资料
1.遴选报名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土地流转手续,申报全程机械化场所的需提供机械数量及种类等证明材料。
4.与农技人员签订的服务协议。
5.遴选主体法人征信资料征信记录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6.示范场所建设方案及近三年承担同类工作的业绩.
7.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法人签字、手印、单位盖章)。
五、申报时间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实施主体须于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6点前,将相关资料上报到农业农村局408室,过期不再受理。
???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