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应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资质要求:(略) 2.1设计资质:(略)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 (2)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甲级(通信工程或电子工程或建筑智能化)。 2.2施工资质:(略) 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4、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5、业绩要求:(略) 6、财务要求:(略) 7、纳税及社保要求:(略) 8、信誉要求:(略) ①投标人自 (略)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 ②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9、其他要求:(略)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下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下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企业信用信息等),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该网站上查询到的单位可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企业查询记录,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 (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含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负责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递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