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漩门湾生态修复和文旅设施提升项目-湿地公园栖息地修复之松木桩护岸工程(梅园东侧-横港段)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环漩门湾生态修复和文旅设施提升项目-湿地公园栖息地修复之松木桩护岸工程(梅园东侧-横港段)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玉环市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委托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略) 2.2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略) 2.3 招标范围:(略) 2.4 本次招标分为:(略) 2.5 工期要求:(略) 2.6 质量标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自(略)年(略)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略)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整治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自(略)年(略)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略)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整治类似工程,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上述公示信息以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 3.4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法:(略) 5、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法:(略)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方式:(略) 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略) (2)开标地点:(略)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 http:(略)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乡镇平台交易信息”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联 系 人:(略) | 联 系 人:(略) | 电 话:(略) | 电 话:(略) | |